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有哪些 (17篇)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是指企事业单位或组织机构为保障内部资产、人员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而制定的有关安全防范和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

这些制度通常包括门卫和守护制度、巡查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应急预案以及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旨在通过规范化的管理,确保单位或组织的安全。以下是有关于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有哪些 (17篇)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全力维护教学秩序的稳定,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政府和上级部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属深圳市沙头角中学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由学校安全办公室、有关职能部门查实后报请学校处理。

第四条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校长负责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统一领导,安全办公室依律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行政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第五条学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卫防范措施;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内部发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调解内部纠纷,维护正常秩序;

(三)加强安全保卫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报告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不安定苗头、事端;

(四)保护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协助公安保卫部门做好案件侦察、事故处理等工作;

(五)帮助教育有违法行为或轻微犯罪行为的人员,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监督、考察、教育被判处管制、被剥夺了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和依法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监视居注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

(六)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管理暂住人口和其它外来人员;

(七)完成政府、上级部门规定和布置的其它安全保卫任务。

第六条学校安全办公室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以下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并明确学校内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一)门卫、值班、巡逻制度;

(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三)涉密的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等保密管理制度;

(四)印鉴、财务资料和票据、现金、贵重物品、重要设备和物资等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五)要害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六)教室、实验室、学生公寓、食堂、运动尝图书馆、集会场所等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七)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八)突发公共事件的消息传递制度;

(九)主办、承办大型集体活动申报制度。

第七条学校的要害部门或部位必须安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设施或技术防范装置,并根据需要组织人员值班护卫。

第八条应定期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接到公安保卫部门安全、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在限期内积极完成整改,消除隐患。

第二章处罚

第九条对违反学校安全保卫管理的行为,视性质、情节、后果和态度,分别给予下列处理或处罚:

(一)通报批评;

(二)赔偿损失;

(三)行政处分(教职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察、开除;学生: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留校试读、开除);

凡在校外受到执法部门处罚者,学院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对拒不服从学校处理或处罚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部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的;

(二)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

(三)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不报告或不及时报告的。

第十一条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的教职员工,视情节轻重,处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扰乱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及生活秩序者;

(二)扰乱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所等正常秩序不听劝阻者;

(三)在公共场所或学生宿舍起哄、砸玻璃、摔瓶子、燃烧公私物品,影响他人工作、学习、休息者;

(四)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场所攻击他人者;

(五)在校园道路、篮球场等地踢足球、溜旱冰、练习自行车或进行其他不宜活动而不听劝阻者;

(六)酗酒闹事,不服从管理者;

(七)携带弹弓或其它器械在校园内打鸟者;

(八)在学生宿舍私自留宿者。

第十二条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或私自存放爆炸、易燃、剧毒物品者;

(二)伪造各类票据、磁卡、证件等弄虚作假者;

(三)结伙滋事、制造混乱或煽动闹事,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四)妨碍公安保卫部门或有关人员执行公务,尚未使用暴力、威胁手段者。

第十三条有下列侵犯公民权利、损坏公私财物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罚款、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一)打架斗殴或殴打他人,造成轻微后果者;

(二)偷窃、骗娶抢夺公私财物者;

(三)调戏、侮辱妇女或进行其它流氓活动者;

(四)利用语言或传单、信件、大小字报对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进行攻击者;

(五)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者;

(六)非法限制他人自由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者;

(七)故意破坏公私财物者;

(八)恐吓或以其它方式威胁他人安全者。

第十四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禁令吸烟或使用明火者;

(二)过失性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三)违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私接电线或违章用电者(违规器具一律没收);

(四)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占用消防通道,埋压、圈占消防设施,毁坏或无故耗损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设备或将其挪作它用者;

(五)在校区未经许可动用明火,不听劝阻者;

(六)有火险隐患,经学校通知后仍不整改者;

(七)发生火灾,隐匿不报者;

(八)违反《消防法》其它规定者。

第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无证件出入校门,不接受批评教育者;

(二)无有关部门证明携物外出,不听劝阻者;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2

一、学校门卫是学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完备制度,责任到人。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和学校安保人员岗位职责互相联系,各有侧重,要规范操作,有利于学校监督,使学校门卫管理逐步实现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二、学校门岗实行24小时有人值班制度:目前白天时间由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安排。

由专职安保人员负责管理其它时间段及固定假日由学校派员值守。

三、学校门卫肩负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的重任,在岗人员要遵纪守法,坚守岗位,严格把关,文明值勤,努力将学校门岗建成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学校门卫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应该进行登记,填写相应会客单,写明进出学校的’时间与事由,由门卫电话联系,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

来访者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后凭会客单予认确认。如果被访者遇上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五、学校门卫应严控学生课间擅自离校,因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的学生应持有离校证明方可放行。

上课期间禁止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校。

六、学校门口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

货物出校门,需凭相关部门证明(出门单)经确认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级部门机动车辆进校,应指引其到指定停车区停放,不随意进入学生生活区、教学区。校外机动车辆一律不准入内(特殊情况除外)。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学校门卫要确保到校的报刊、书信、资料、票据的及时准确发送,对老师、学生的挂号信、汇款单、包裹单等要尽快通知本人签收,确保门卫值班室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传呼。

八、学校门卫要做好安保巡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夜间巡逻。

要正确开启警报装置,一旦发生情况迅速查明原因,积极保护现场,协助警方处理。

九、学校门卫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门卫接班时,必须互相询问情况,移交值班记录,巡视相关场所。

门卫人员请假需事先办理手续;经有关人员批准并安排好替代人员后方可离岗。学校门岗严禁串岗,脱岗现象发生。

十、学校门卫要确保校门左右30米内无设摊,校门口内外通道畅通无障碍;

周边绿化景观无破坏;值班室内外环境整洁无杂物,在学校的安保人员认真努力工作,在派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共同管理和合作下努力将学校门卫创建成安全窗口。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3

为加强停车场安全管理,对车辆统一停放和管理,避免人为因素对车辆进行破坏,确保车辆安全,维护正常的车场秩序,本停车场特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一、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本车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提供24小时停车管理服务。

2、本车场为内部停车场,只为小区的业户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外部车辆禁止入内。

3、凡在本车场停放车辆的业户,须到公司客户服中心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停车许可证。

4、为保证您的车辆安全,凡在本车场停放的车辆,须办理机动车辆保险。

5、车辆进出停车场时,应按规定的行车线路减速慢行,注意交通安全,严禁违章、逆行。

6、请将公司核发的停车卡及停车证放置在车辆前挡风玻璃的显要位置;车辆进出停车场时,请主动刷卡文明停车。

7、请按规定的位置停放车辆,严禁挤占其它车位。

8、停车后,请锁好车门、关好窗户,严禁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

9、停车场内严禁烟火;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停车场。

10、严禁在停车场内修理车辆或使用消防水源冲洗车辆。

11、停车场内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司机将车辆停好后,应主动离开,不得在停车场内无故逗留。

12、严禁酒后和非司机人员驾驶车辆。

13、对于进出停车场的可疑车辆,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暂扣其车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4、为了保证停车场的正常使用,请您爱护停车场内的各种设备设施。一旦造成人为损坏,当事人应照价赔偿。

15、请广大业户自觉遵守本车场的管理制度;自觉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共同维护停车场的.秩序。对于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的人员,物业管理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负责车库的车辆指引,维持停车秩序。

3、对车辆安全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来车时将车辆指挥到位,并检查车辆有无损坏,有无上锁。

4、严格执行停车规则对来路不明、无牌证车辆不予停放。

5、合理配置灭火装备,检查灭火设备运行情况,对漏油、漏气车辆不准停放,并及时告知车主。

6、定期开展消防演习,消除安全隐患、堵漏洞、抓死角。落实安全条例,增强防火意识。

三、消防管理制度

1、车辆接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堵压消防栓;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2、电源火线绝缘套管不被挤压,与灼热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驾驶室、车厢的车门(包括安全疏散门)开启灵活,门锁完好。

4、车上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5、进场车辆及司机应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扔垃圾及弃置废杂物;禁止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用过的油绵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停车库内。

7、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8、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9、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停车场。

10、不损坏停车场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设施。

11、在停车场设置垃圾箱(桶),必要位置设置路障和防护栏。

12、停车声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检修,保持完好。

13、严禁停车场内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它易燃或可燃物品。

14、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

20xx年1月11日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4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明确管理责任,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委会领导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学校保卫科具体负责和管理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

二、学校实行校、科室、年级组和各重点部位三级管理责任故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全校师生员工经常进行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的“四防”教育。

三、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履行门卫制度,把好人员出入关。

四、校保卫科设消防安全员,负责全校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设备检查,随时保证消防设备完好无损;负责用火防火责任书的.签订和落实。

五、学校成立义务消防队,由保卫科消防安全员任队长,定期组织消防队员训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干,并负责教会教职员工“五知二会”。

六、校综治会和保卫科人员,负责定期对全校治安和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给有关部门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节假日放假前均应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七、安排校领导和科室干部行政值日,检查当日校规校纪,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由校保卫科安排安全保卫值日,负责检查当日安全保卫工作,共同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处理偶发事件。

八、节假日由保卫科安排人员值班,作好值班记录,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维护学校治安。

九、每年召开一次安全保卫工作总结会,对学校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由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5

1、总则

1.1景区安全保卫工作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内保条例》及景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预防犯罪,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

1.2安全保卫工作应确保景区及游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严禁易燃、易爆、易碎物品及利器,放射性等危险品进入景区。

1.3携带物品出入景区,应严格按照景区制定的《关于携带物品出入景区的管理办法》执行。

1.4安全保卫人员应经常检查消防用具、火源、电源、水源的完好与安全状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1.5严禁未经领导允许,徇私情将外来人员及车辆放入景区,更不允许员工及外来人员在景区内开快车。

1.6安全保卫人员应对全景区进行经常性地认真检查,以防有人损坏花草树木、建筑、设备及其它财物。

1.7严禁在景区内打架、斗殴、偷窃、赌博、吸毒、领导汇报情况。

1.9安全保卫值班人员应熟记火警、匪警电话、当地派出所电话及景区主管领导的电话,出现情况应及时报警,并向景区领导报告。

2、景区治安管理规定

2.1工作标准

2.1.1坚守岗位,严格交接班制度。

2.1.2治安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铁面无私的品格,奋不顾身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大无畏精神和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军队作风。

2.1.3充分发挥“景区卫士”的职能,有效地保证景区的正常秩序,确保景区财物及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2.1.4及时制止不良事件的发生,有力打击不法分子。

2.1.5开园前、闭园后,对所辖区域进行检查。

2.1.6开园后在岗位上进行正常的值勤工作,并协助环卫人员搞好景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2.1.7协助市场管理部作好票房的押款工作。

2.1.8负责景区内外的夜间值勤工作,执行轮流值岗制度,保证景区财产的安全。

2.1.9严格执行景区关于员工、车辆进出景区的规定,按景区规定对进出景区的员工、车辆和业务往来人员进行检查。

2.1.10作好疏导工作,保证出入通道畅通无阻。

2.1.11严禁游客和无关人员进出员工通道。

2.1.12保持岗亭和大门清洁卫生。

2.1.13门卫应站姿端正,精神饱满,衣冠整洁,对待游客热情礼貌。

2.2开园期间的秩序维护和检查

2.2.1保安人员上岗后,检查辖区内公共设施是否完好,如有损坏,报有关领导,并填报《维修单》报场务管理部门维修。

2.2.2负责维护景区游览、表演场所的秩序。

2.2.3巡视辖区的治安情况,清理三无人员,留意票房、餐厅、商场、广场等场所的可疑人员或闲杂人员。

2.2.4对进出景区调度口的车辆应进行疏导指挥及查验,确保秩序井然。

2.2.5各辖区保安人员应制止炒卖转售门票、无证摊贩、乞讨等不良现象。

2.2.6保安人员每天协助市场管理部门作好押款工作。

2.3闭园期间的检查和守护

2.3.1检查辖区范围内的公共设施是否完好,如有损坏,立即报有关领导,并填写《报修单》报景区场务管理部门维修。

2.3.2闭园后,用文明礼貌的态度规劝游客离园。

2.3.3检查景区内各商场、餐厅、办公楼的安全状况,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2.3.4夜间巡视时,应密切留意和盘查可疑人员和闲杂人员,确保景区和承包租赁单位的财产、物资安全。

2.3.5加强各通道口进出车辆和人员的查验。

2.4交接班

2.4.1早班、中班、夜班及机动班应作好交接班工作。班前由领班安排岗位,交代任务,班后作简单工作小结。

2.4.2各班组提前10分钟到岗接班。如接班人员未到位,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2.4.3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的值勤情况和当班应注意的事项。

2.4.4接班人员应将上一班交接的有关事项查点清楚。

2.4.5交班前,应将值班场所打扫干净。

2.4.6各领班每天应填写《保安值勤记录》,对班组值勤情况、处理的问题、交接班事项及违纪惩罚等填写清楚,并签署姓名和日期。

2.5刑事治安案件的处理

2.5.1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时,负责人员应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和公安部门,并赶赴现场处理。

2.5.2处理案件时,本着保护景区员工、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原则并注意维护景区的形象和声誉。

2.5.3向当事人和目击者了解事情的经过,作好笔录。

2.5.4负责人员填写《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记录表》,连同当事人和目击者的笔录一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6检查与考核

2.6.1为确保和落实各岗位的具体操作规范,治安负责人负责班组日常工作检查和考核;

负责人每两周至少对各岗位进行一次检查和考核,并填写《服务质量检查表》;

部门负责人对各岗位进行巡视抽查。

2.6.2检查时发现一般不合格,按景区有关规定处理,并填写《奖惩通知单》;

发现严重不合格,由负责人填写《不合格及纠正措施报告》逐级上报,并按要求整改处理。

3、景区保安人员的管理

3.1总则

3.1.1爱岗敬业是做好保安工作的基础;

认真负责是做好保安工作的前提;

依法执勤是做好保安工作的依据;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是做好保安工作的保证;

贯彻执行各项治安、保卫制度规定,是每个保安人员的责任。

3.1.2保安人员执勤时要做到“五要”:要服装整洁、干净一致;

要仪容仪表严肃端庄;

要认真负责,保持警惕;

要文明礼貌;

要依法执勤,有礼有节。

3.1.3保安人员值班时要做到“六不”:不抽烟喝酒;

不串岗离岗;

不闲谈睡觉;

不操手插手;

不徇私舞弊;

不打人骂人、不与游客争吵。

3.1.4严格落实“八防”职责:防失火,防爆炸,防盗抢,防落水,放逃票,防破坏,防诈骗,防窃密。

3.1.5实行区域值班责任制,谁的’区域谁负责,谁值班谁负责。

3.1.6实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3.1.7实行执勤日志制度,对执勤期间发生的重要情况、重要电话、突发事件应及时进行处理、上报、记录。

3.1.8凡进入景区的人员、车辆一律实行通行证制度,无证无票,不得进入;

货证不符,不得出门。

3.1.9门卫执勤时要保证准入车辆的通行,及时疏导大门交通,并经常清理景区大门附近的卫生。

3.1.10认真执勤,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情况,正确回答游客的提问,严格盘查可疑人员、物品,遇有突发事件、抢劫、爆炸、打人行凶等暴力犯罪时,要敢于制止、抓捕,并进行正当防卫,合理合法使用保安权利。

3.1.11妥善处理各种事务和工作关系,遇有不了解、不清楚的问题,不要乱回答,要及时请示;

遇有不正常或重要的情况要及时处理,及时汇报。不请示,不汇报造成不良后果的,执勤人员要承担全部后果。

3.2保安着装管理制度

3.2.1保安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领花、领带、帽徽要严格按照规定缀钉、佩戴,保持着装严整。

3.2.2保安人员执勤时必须系武装带、戴制式大沿帽、穿保安服。

3.2.3值勤时间以外及非因公外出,不得着保安制服。

3.2.4保安人员在训练、劳动时着迷彩服,不得穿保安服。

3.2.5保安服和迷彩服不得混穿,不得与便服混穿。

3.2.6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否则视情节给予处罚。

3.3保安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3.3.1总则保安人员的职业道德准则是:遵守纪律,热爱人民、文明执勤,忠于职守、服从指挥,敬业爱岗、热情服务,英勇果敢、不畏艰险。

3.3.2遵守纪律、公正廉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景区的规章制度及保安的行业纪律,依法执勤,秉公办事,洁身自爱,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和景区形象。

3.3.3热爱人民、文明执勤要热爱、保护、服务于游客,执勤时要着制服,先敬礼后述事,尊重他人,体现良好个人职业形象和景区形象。

3.3.4忠于职守、服从指挥要保护游客的利益和景区的利益,要有责任感、事业心,提倡团队精神,服从工作需要,维护个人职业形象和景区形象。

3.3.5敬业爱岗、热情服务要以景区为家,做景区人,热情周到耐心地为游客服务,保持良好的个人职业形象和景区形象。

3.3.6英勇果敢、不畏艰险遇突发事件要讲究策略,斗智斗勇,在紧要关头、关键时刻要无所畏惧,勇敢向前,展现良好的个人职业素质。

3.4保安员六条禁令为了加强保安人员的管理,提高执勤保安的素质,特制定保安人员六条禁令如下:

3.4.1禁止保安人员在执勤中吸烟、喝酒。

3.4.2禁止保安人员在执勤中脱岗串岗。

3.4.3禁止保安人员无故旷工和私自调班。

3.4.4禁止保安人员在执勤中与别人攀谈。

3.4.5禁止保安人员贪污受贿,参与赌博。

3.4.6禁止保安人员打架斗殴,防卫过当。

凡是违反以上禁令3.4.1至3.4.4条者罚款处理,如累犯予以辞退;

违反3.4.5和3.4.6条者予以辞退。

3.5保安人员的纪律规定

3.5.1服从命令,听从管理,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加强请示汇报,随时接受领导检查,不得超越职责权限,各行其事。

3.5.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严格执行保安人员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赌博,不酗酒,不参与社会丑恶现象。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严格执法。

3.5.3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按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值勤时不睡觉、不喝酒、不干私活、不闲谈。认真做好责任区的安全防范工作。

3.5.4保守国家机密和单位内部的机密,不该问的事不问,不该说的事不说,不与无关人员谈论景区内部情况,不擅自把无关人员带入景区。

3.5.5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不索贿受贿,不徇私舞弊。

3.5.6自觉遵守景区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得私开单位和他人车辆,不准私自处理单位的各种废品。

3.5.7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严肃端庄,讲理讲法,不刁难游客,不打人骂人,不包庇违法犯罪,不陷害好人,严格执法,不以权谋私。

3.5.8团结同志,以诚待人,事事处处维护景区的良好形象。

3.6对讲机使用管理办法

3.6.1对讲机是景区配备给保安人员的工作用具,使用人员要爱惜使用,认真保管。

3.6.2对讲机要分配到人,专人使用,专人保管。谁使用、谁保管,谁丢失、谁损坏、谁赔偿。

3.6.3对讲机不准借与保安以外的人员使用。

3.6.4对讲机从发配之日起,三年内景区不承担维修费用,如有损坏自行维修。

3.6.5对讲机要爱惜使用,不要违规使用、操作。

3.6.6要建立对讲机交接使用记录。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6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维护三厂初中全体师生的教学、教研、生活秩序,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中小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教职工、学生、临时工和进入校园内的暂住人员、流动人员。

三、内部保卫部门工作和校园秩序管理遵循以预防为主,依靠群众的原则;宣传教育和行政处理相结合,重在教育的原则;按照职责划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四、学校保卫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对校园实施安全、消防管理。

五、学校设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

六、学校保卫人员要遵守公安部的“五条禁令”,保卫工作要接受派出所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门卫、值班、巡逻及守护制度

一、门卫制度

1、学校设立门卫传达室。学校所有人员都要凭证件出入,来访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经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离校时应由被访者签字方可注销,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校内。

2、门卫上岗值勤要按要求着装,文明值勤,礼貌待人,对态度生硬或不听劝阻者要耐心说服。出入校门的所有人员,都要自觉地服从门卫的管理,严禁刁难门卫或寻衅滋事。

3、门卫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严禁漏岗、脱岗。

4、门卫要自觉爱护公共财物,搞好门卫室内外环境卫生,不得在门卫室留宿他人。

5、凡带出校门的大件物品,必须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出门证明,经门卫人员查验、登记后方可出门,否则门卫有权扣留相关物品。

6、机动车辆进入校内时,必须停车接受门卫检查,并按照路线行驶。门卫要认真检查装载物品有无出门证明、是否与证明相符。

7、外单位机动车辆进入校内时,必须由传达室与被访者电话联系,确认后放行。无牌照机动车、农用车、出租车和载客摩托车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8、骑自行车进入校门时,要下车推行。自行车要整齐地摆放在指定位置,禁止随意停放。教师私家车进入校门要缓行,按序停放。

9、教职工外出要履行门卫登记手续。教职工开车外出也要下车办理登记,否则视无手续,作旷职处理。行政人员因公外出登记在专用记载本上。

二、值班、巡逻和守护制度

1、传达室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监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

2、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未处理完的当班事务,要给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3、行政值班人员要经常对门卫的值班、值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门卫值班人员对接受到的电话及其他信息要记录在案,并注明报送部门或个人、内容及接收时间。

5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行政值班人员接到报案后,要及时赶到现场,在自己职权范围内认真、负责地妥善处理并做好笔录。重大问题要即时向校长汇报。

6、门卫人员对校园实行中、夜班不间断巡逻制度,对重点部位要加强检查,做好巡逻记录。

第三章校内重点部位的保卫制度

一、校内重点部位指教学楼、实验楼、图书室、办公楼、财务室等部位。

二、全天放学铃响后,要及时告诫学生迅速离校,每天关闭楼门后,要认真检查本楼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后勤保卫人员。

三、严禁非我校师生员工进入校内重点部位。

四、要指定专人定期对重点部位的门、窗、锁、水、电、气等进行检查、维修。

五、存放高档物品的部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有专人负责保管。

2、健全存放、保管及使用制度。

3、安装防盗设施。

4、节假日安排值班守护。

六、本校教职工子女不能随便到教学楼、实验室及图书馆等地玩耍。

七、非教学时间临时使用教室,要在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总务处保卫人员处登记备案,并办理有关手续。

八、从重点部门携带贵重物品外出要出示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否则,值班人员有权扣留该物品。

第四章消防工作制度

一、学校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各部门领导都要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二、各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消防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消防责任制。

三、各部门要配合总务处建立健全学校义务消防队伍,要抓好义务消防队伍的业务学习和训练工作。义务消防员名单每年公布一次,每半年培训一次。

四、凡校内建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必须事先由总务处报区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审核。

五、消防器材由总务处负责,根据国家规定标准按照学校大型设备采置办法购置,定期进行检测、维修、更新。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不得挪做它用。总务处保卫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检查,发现漏洞,及时整改。

六、严格遵守用电规定。除校内电力主管部门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配电线路,不得乱接电线或超负荷用电。

七、严禁在熄灯后使用蜡烛照明。

八、严禁在图书馆、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微机室、语音室、计算机房、库房、变电房、油库、气库等重点防火部位吸烟或者动用明火作业。

九、教学楼、图书室、学生食堂、实验楼、办公楼等场所要时刻保证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或堵塞安全出口。

十、学校要定期向师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十一、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组织人员扑救。事故后要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整改措施不放过。

第五章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危险品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凡存放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危险品的部门要签订《安全、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

二、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理》,加强对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

1、建立健全出入库领取制度。一般化学药品,坚持双人领取。非仓库保管人员不得进入库内。

2、严格药品管理制度。保管人员要做到熟悉药品,登记造册,分别保管。

3、化学药品库要健全消防制度,加强库房的电源管理,严禁将明火带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抽烟。

4、实验室不能超量存放化学药品,对易造成不良反应的化学药品要分室保管。

5、严格遵守化学药品的实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6、各实验室用过的废弃化学危险品不得私自处理,由实验设备管理部门会同总务处保卫人员并征得公安和环保部门同意后,按要求规范销毁。

7、化学危险品库、油库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三、建立健全剧毒物品的审批、领取、回收、登记和备案制度,严格控制剧毒物品的一次领取量,做到按照实验用量领取,剩余剧毒物品及时交回,严禁私自存放。

四、使用压力容器的部门和个人,必须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能定期检查,确保安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食堂负责人要加强对储气库的管理,要制定各项安全规定,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气库周边严禁烟火,非气库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第六章现金、票证、物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内不准存放现金及有价证券。

二、存有现金、票证的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物管理规章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因特殊原因确需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必须安排专人看管,并报校长室备案。

三、存放现金、票证部位的房间必须符合财务管理规范。存放现金必须用保险柜,钥匙要专人保管,随身携带,不准将钥匙存放在办公室内。

四、取送巨额现金,一定要专人领取,有专人护卫,使用专车送达学校。

五、存放贵重物资仓库安装报警装置、防盗门和护拦。定期检查库内电器线路及设备,防止发生事故。

六、仓库内部要保持整洁,通道畅通。仓库周围严禁堆放杂物。仓库重地,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严禁携带火种入库,离库时要切断电源,关窗落锁。

第七章校园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制度

一、校内的公共场所主要指教学区、运动场以及食堂、图书室、阅览室等。

二、总务处与教导处是校内公共场所的共同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与管理。

三、未经学校同意,严禁外来人员在运动场踢足球与打篮球等体育活动,或来学校食堂就餐。

四、禁止在教学区随意张贴广告、通知、海报等。禁止在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乱刻乱划。

五、严禁在校园内进行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六、不得在校园内随意停放机动车辆和自行车。

七、校园大型活动管理规定

1、举办各种大型活动要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拒绝邪教,利于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不得违反我国宪法和法律,不得违背我国的基本教育方针,不得借活动之名从事宗教活动,不得影响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2、在校园内举办集会、讲座、文娱、体育等大型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原则,事先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报校长室备案。

八、校园商业经营、服务网点管理规定

1、在校园内临时开设营业性摊点,必须经校长申批、总务处备案后方可营业。食堂经营采用竞标方式,由学校行政研究决定并签约承包合同责任书。

2、经营场所要定期接受保卫处的安全、消防检查,及时整改各种隐患。

3、经营者要积极做好安全、消防工作,每年签定《安全,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

4、校园经营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利用其经营场所为他人提供条件进行赌博活动。

5、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收购废品及其他服务的人员推销产品。

第八章暂住人口管理制度

一、暂住人口管理规定

1、本制度所称暂住人口是指暂时居住在学校,时间超过3天,但并非我校的在职人员或学校临时用工人员,主要有:

⑴从事建筑、安装、维修等业务的人员;

⑵从事饮食业、维修业和其他经营的人员;

⑶从事其他劳务活动的人员和教职工亲属。

2、暂住人口应在进校当日内按照规定携带本人有关证件到总务部门保卫人员处办理登记手续。

3、暂住人员必须凭本人的出入证进出校园,严禁伪造、涂改、转借或冒名顶替,如有遗失应及时到保卫处登记,申请作废,并重新办理。

4、暂住人员要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禁止在自己的住处或工棚内留宿他人,更不得男女非法同居。

5、学校实行“谁用工,谁负责”的校园治安责任制。有关单位和工地负责人在用工时,必须与总务处签定《用工治安责任书》,保证自己所用人员在校内不发生问题,同时加强自身的防火、防盗等工作。

6、暂住人员离校时,应及时到总务处保卫人员处交回出入证,对所带的物品必须有用人单位和工地负责人的证明,经门卫人员检查后方可离校。

7、总务处保卫人员要经常上门检查,了解暂住人员的情况。对不按规定办理出入证的要责令其立即补办出入证。对拒绝检查或威胁检查人员执行公务的,除对肇事者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外,还要对用工单位的责任人或工地负责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8、总务处保卫人员要经常排查我校暂住人员的情况,及时报告校长室,定期向全校公示,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

第九章临时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一、学校不留用固定的务工队伍。凡中标进入校园施工的务工队伍,应及时到总务部门保卫人员处备案,详细写明施工项目、时间、地点、规模、人数和人员名单,工期超过3个月者,要办理暂住证,工程验收后两天内必须离校。

二、务工队进入校园后,总务处保卫人员要对务工队的劳务人员、工具、物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登记。

三、总务处保卫人员负责对务工队在校内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务工队进入校内施工一周内必须与总务处鉴订《安全、消防目标管理责任书》。

五、务工队要设立治保小组,制定安全管理规定,教育全体人员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务工队的车辆进出校门时必须遵守学校规定,认真履行各项手续,必须按规定的路线在校内行驶。

七、本规定仅限于外来务工队伍,各单位聘用的临时工按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7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保卫措施,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由保安班负责,保安主管为公司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接受公司行政部领导。

二、值班保安应按要求整洁着装上岗,值班时间规范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保安室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三、公司员工凭员工卡打卡进出公司,员工上班时间必须将员工卡按要求佩戴身上。

四、员工上班时间严禁私自外出,因公外出需向值班保安提供部门经理签署的《进出公司放行单》,值班保安应登记好员工进出公司时间;公司车辆外出凭《派车申请单》放行,值班保安需登记好进出公司时间,所有单据应妥善保管好。

五、非本公司员工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公司。因公来访者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认真填写《来客来访通知单》后,由保安通知被访者到保安室签名并将来访者引进。

六、为公司运送原料、产品的`车辆经登记后,只允许司机一人开车进入公司卸货、装货。随车人员确需进入公司,应按第四条办理相关手续。

厂区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提高警惕,坚守工作岗位。本单位人员出入必须善于观察出入动态,对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准许,不准进入。对来访人员要认真执行登记制度,严禁社会闲散人员进入单位。

2、严格执行门卫安全检查制度。凡出入本单位人员携带的物品,均应进行检查,携出物品,要凭办公室签发出门证查验放行。

3、本单位车辆出入单位一律推行,按指定地点停放。

4、晚班,要检查各处室灯火是否熄灭,各要害部门门窗是否关好、锁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作好记载。

5、负责巡查各个科室。控制可疑人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负责关闭、上锁办公楼各出入大门。锁门后,无特殊情况不开门。

6、对单位异常动态和不安全因素,要细心观察,随时记载,及时反映。树立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的意识,把案件和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7、单位晚间八点关门下锁,若有特殊情况,先向值班人员打招呼,同意后方可进出。

厂区门卫职责

为保证工厂的安全,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厂区,规范收发信件,报纸等,特规定本门卫职责:

一、严格执行工厂员工进出厂制度,坚持原则,一视同仁,按制度办事。

二、门卫负责发放工厂报纸、信件、电报及各类杂志等。严格收发登记手续,对急件、汇款单要妥善保管,及时转送。

三、严格执行接待和会客制度,外来人员联系工作一律凭介绍信入厂,私人会客办好登记手续。

四、上班时集中精力,不干私活,不喝酒,不打瞌睡,不参与娱乐活动,更不能把传达室当作娱乐场所。

五、物资出厂要一律凭出厂证,并检查物、证是否相符,凭证每天封存保管,于月底上交厂办公室处理。

六、发现出进厂中可疑人员,应及时查问,并当即报告厂办公室处理。

七、夜间必须加强巡查,发现厂区内电、水、门窗、消防设施等不关闭或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于次日报告安全责任负责人。

八、熟悉厂区治安环境情况,会掌握使用治安、消防的报警电话和消防设备。

九、忠于职守,并做到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不借故刁难,不以职谋私。

十、搞好传达室周围环境卫生。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应坚持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抢劫、防盗窃、防诈骗、防破坏、防涉枪、防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等,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

第四条安全保卫工作是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在单位评定综合性荣誉称号以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责任人评先、晋职、晋级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五条省联社、市、州办事处(含××、××市联社)、各县(市、区)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简称县级联社,要设立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保卫部门,县级联社单设保卫部门(人员不足的县级联社要力争在两年内完善机构设置),配置配强所需人员,配备统一服装及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和现场勘察器材,确保安全保卫工作顺利开展。

保卫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政审,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保卫部门负责人变动须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变动。

第六条凡涉及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报告办法》(银合发〔20xx〕65号)规定及时上报上级保卫部门。

第二章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

第七条省联社、各办事处(含××、××市联社)主要领导是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部署本单位和所辖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一)领导全辖、本级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贯彻落实上级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实际研究部署安全保卫工作;

(二)制定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目标,与本单位各部]司负责人、下一级农村信用社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签订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

(三)加强保卫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定期听取保卫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分析本系统、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现状,及时研究保卫部门的建议;解决保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组织有关部门搞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五)组织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职业道德和法纪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对要害岗位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决定安全保卫工作的奖惩事项;

(六)认真落实领导带班查岗制度。

第八条县级联社的分管领导对本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监控机制,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二)及时了解和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并进行处罚;

(三)对本级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事故应及时报告,组织保护好现场,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侦破;

(四)负责对保卫部门人员的管理,组织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解决保卫部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九条农村信用社各营业网点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一)及时贯彻落实县级联社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知识教育,组织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提高员工预防暴力侵害的能力;

(二)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当地治安状况,完善安全防范措施,与当地公安机关、邻近单位签订治安联防协议书;

(三)检查本单位员工在营业、守库、押运期间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四)及时掌握本单位员工的思想动态,对个别员工的反常表现,做到早发现、导教育、平控制、早解决,并及时向县级联社报告。

第十条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负责。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有关业务管理和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本岗位工作安全。

第十一条农村信用社各级保卫部门是所属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本级单位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指导。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省联社及各市、州办事处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一)统一协调、规划本系统所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公安部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二)督促有关部门又如言用社职工进行安全保卫、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加强要害岗位人员的管理,决定安全保卫工作的奖惩事项;

(三)加强保卫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定期听取保卫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分析本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现状,解决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落实整改隐患措施。

二、××、××市联社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指导辖内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细则;

(二)研究部署辖内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目标,负责同辖内各县级联社签订安全保卫目标责任书;

(三)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保卫人员管理和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检查安全保卫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考核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负责监督指导辖内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

(五)依据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及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六)负责组织指导辖内员工在营业、守库、押运期间搞好防系演练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三、各县级联社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一)定期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按要求向上级保卫部门报告工作,对本级单位、辖内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设;

(二)指导和监督检查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组织实施各项安全保卫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协助配合治安刑事案件和灾害事故的调查和管理,组织辖内守押人员完成金库守卫和运钞押运工作;

(五)依据有关规定,对违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六)配合人事部门定期对保卫人员进行审查,发现不称职人员,及时向领导提出调整建议;

(七)会同单位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开展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技能;

(八)负责内部安全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本单位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及当地公安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三章营业场所的安全保卫

第十二条营业场所(合联社营业部,基层信用社,信用分社和储蓄所等)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N04)(以下简称新标准),实施按风险等级防护。

第十三条营业场所的物防要求:

营业场所二层(含二层)以下的所有窗户,必须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网(栏)。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必须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门;全封闭的门要加装“猫眼”或可视对讲机。

营业柜台应采用砖石或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度不低于外8米,宽度不小于0.5米。新建,改建营业场所的现金柜台应与其它工作区隔开,应采用防播、防撞击的金属门,加装自动闭门器。营业场所的后(侧)门及已设置的柜台通勤门要安装具有联动互锁装置的两道门。营业场所的营业柜台上方应安装高度为1.5米(以柜面计算),宽度不大于1.8米;单块面积不大于4平方米的防弹玻璃,未到顶部分可用金属防护栏封顶。

营业场所应设工作人员专用卫生间,新建,改建的营业场所设生活区。

新建、改建营业场所有条件的应设置后院,以便运钞车入内交接款。营业场所的后院墙高度应达2.5米以上,并设置防止爬越的障碍物或周界报警装置。

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必须是省联社选定的省级以上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并经厂家投保的产品。

第十四条营业场所的技防要求:

营业场所应安装与公安机关联网的110报警装置,临柜人员工作区应装有手动、脚控交直流两用报警器,营业厅大门内外各装一只大功率报警喇叭,营业室临柜人员应配足防卫器械,同时配置消防器材和自动应急照明设备。没有金库的乡镇信用社营业场所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和报警设备,营业期间对营业厅、现金柜台、进入营业场所通道、中心控制室通道、金库通道、运钞车停靠点,实施不间断视频监控,并配置24小时不间断电源。营业设施均应符合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技术检测标准,经省级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并保持性能完好,确保正常使用。各地要对干部、职工组织防范技能培训,组织防暴预案演练,提高干部职工安全防范能力。

第十五条营业人员要增强防范各种案件和事故的意识和能力,熟知安全制度和防暴预案,能正确使用报警设施、防卫器械、消防器材。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严禁非营业人员进入营业室柜台内。

营业中,认真执行会计、出纳、结算等各项规章制度;营业终了要按安全规程及时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印、押、机、电脑软件入柜、入库保管。未设库的营业网点应严格按规定交接款箱。

第十六条营业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坚持双人临柜。营业场所负责人要对营业安全负责,对每天营业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各级领导要及时掌握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对异常现象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并及时向上级保卫部门报告。

第四章金库安全保卫

第十七条金库是指县级联社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营业部、基层信用社、信用分社和储蓄所设置的存放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金银等的库房。金库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新标准实施风险等级防护。

第十八条金库、金库值班室的物防要求:

金库墙体必须为六面整体钢筋混凝土结构,位置隐蔽。避开地下管道、通讯设施。通气孔不临街,孔内装防护铁栏,孔距地面2.5米以上。库内不得吊天花板,电源线应使用防火套式暗藏于墙体九库内吊装干粉自动灭火机。电源开关应装在库门外,库内照明采用防暴灯具。金库门必须选用经公安部门检测的,具有防火、防水、防切割、防破坏、性能可靠的双锁门。有条件的金库可安装指纹锁,金库值班室守库人员必须能有效控制库区。金库值班室窗户要配有钢筋护栏或护罩,外部不留窗台,窗台低于2米的要设置活动窗帘。金库值班室必须加装防盗门,并配有“猫眼”,室内应配置通讯设施及防火、自卫器材,配有卫生问。

现金、重空凭证量不大的营业网点,可配置经省联社选定的移动式金库保管。

第十九条金库、金库值班室的技防要求:

值班室内应配置与“110”联网的报警器和视频安防监控自动报警设备,对金库通道、值班室、金库内实行24小时不间断电视监控和录像,报警装置应配备24小时不间断电源和应急照明设备。

第二十条金库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基本制度》(银合发〔20xx〕59号)通知中“金库保卫工作制度”的规定执行。

坚持24小时双人以上守护制度。县级联社金库必须配备4人以上专职守库员,实行封闭管理,24小时坐班值守。守库员要按时到岗和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不得私自与其他人员调换班次;不得进行与值班无关的其他活动。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本单位非管岸人员进入库房须经领导批准,必须登记出入时间和入库事项。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和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非特别紧急情况,夜间任何人不得入库检查。

守库人员熟知守卫目标的.相关情况、报警电话、各种防范应急措施和防暴预案,上岗时要检查环境,关好门窗,落好窗帘,检查视频安防监控,报警器,通讯和消防器材的技术状况;按照守库值班登记薄的内容、程序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第二十一条县级联社主要领导对金库保卫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情况要经常检查,每年至少定期查库一次,查库面应是辖内单位金库数的50%以上。分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所辖金库的安全保卫工作,每年至少定期查库两次,每次查库面应是辖内单位金库数60%以上,信用社主任每月必须查库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稽核部门,财会部门等部门及各营业网点负责人的查库工作由县级联社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出明确安排。

各级组织的查库均按要求填制查库登记薄。

第五章运钞车辆及运钞安全保卫

第二十二条各县级联社的运钞车,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银行运钞管理保障资金安全的通知》(银发〔1998〕434号)、《做好银行运钞受全管理的通知》(银发〔1999〕439号)规定,配置制式运钞车。现金运送量达100万元以上的,应增派护卫车护送,护卫车必须配备与运钞车联络的通讯设备。

第二十三条乡镇信用社解押款车辆必须达到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对现有车辆进行检查和改装的通知》(银发〔1999〕241号)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

第二十四条押运工作和运钞车的管理按照《安全保卫基本制度》关于“押运工作的基本要求”、“运钞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执行押运任务必须双人以上,同出同归,押运前必须明确押运小组负责人,明确押运人员的具体分工职责,押运人员要随身携带防卫器械和必备的证件;驾驶员事先要对车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加足油料;业务人员要清点现金、有价证券箱的数量,检查款箱的数量,检查款箱封存质量。

运钞时间、路线要适时变动;押解人员必须严守押运秘密,不得向外泄露押运时间、地点;运款数量、线路、人员、车型;在执行运钞任务时,不准随意停留和兼办其他事情,不准私自调换人员押运。不得搭载与运钞无关的人员和物品;不准酒后上岗,要时刻保持警惕,将车上通讯、报警器材置于工作状态。

在执行县级联社到乡镇信用社和城区网点解押款任务时,应配备解押员。押运人员要着制式服装,穿防弹衣,戴头盔,不得兼做业务解款员搬运钞箱。运钞车必须就近停靠金库和营业网点办理交接业务。押运人员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对现场作业过程和周围环境进行警戒,在确认押运款箱安全入库和营业网点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解除警戒。

押运员要熟知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武器规定,报警电话和各种防范应急措施,在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突发事件时,押运人员要密切配合,按照应急防范预案处置各种情况,确保职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

第二十五条实行社会化守押的县级联社的守押钞保卫要按照本章规定的‘守押钞安全保卫规定”与保安公司签定“守押钞安全保卫”协议,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农村信用社资金安全。

第六章安全防范设施的购置

第二十六条安全防范设施购置应本着公开招标、择优选用、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农村信用社大宗技术防范设施、器械的购置,由省联社统一计划,各市州办事处(市联社)实施监督,县级联社招标购置。

第二十八条下列安全防范设施、器械要在省联社选定的公司、产品目录内招标购置:

(一)防弹运钞车、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移动金库、防弹玻璃、金库门、锁、防尾随联动门、枪弹保险柜、报警系统等重要防范设施。

(二)批量购置的安全防护防卫器械,如防弹衣、防弹头盔、电警棍、狼牙棒、电击器、灭火枪等防护器械。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9

1、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保证学校师生、财产及人身的安全。

2、每学期初,学校发《告家长书》,与家长即时沟通、交流。

3、门卫值班人员认真按照门卫制度履行门卫职责。上班时间要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在值班室与无关人员闲聊,不得干私活。

4、凡外来人员因公来校联系工作或亲友来访,先联系并取得同意后再登记,方可进校。进出校门时间必须记载清楚以备查阅。

5、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并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到指定位置停放。

6、进入校园进行公务、联系业务和文化交流等活动,必须经学校有关部门的.同意方可进入校园。

7、进入学校的学生不得随意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需持班主任证明方可外出。教师在上课时间不准会客。

8、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放学后保安员负责对各层楼、校园巡逻一次,晚上打更人员定时对校园巡逻。

9、定期检查校园设施,每月一大检。

10、各职能部门、办公室落实财物保管责任人,每天下班前对财物和门窗进行检查。

11、传达室人员有权对带出校门的实物进行查询,有些物件带出校门需凭处室负责人的证明单,否则不予放行。

12、中午值班人员要注视学生进校门,严禁有人进校滋扰。

13、打更人员按时开锁学校各教学楼大门。按时交接班,并做好值班日记,向下一班交接本班的值班情况。

14、对无理取闹与违反门卫规定的人和事,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15、传达室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性、警惕性,坚守岗位,对不执行本门卫制度者,要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16、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0

校园保安的规范化管理,能有效提升校园安保水平,全面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结合校园安保现状,特制定《校园安保规范管理制度》,既“三规范、四上墙、五入档”,内容如下:

一、“三规范”,确保日常管理到位

1、规范保安着装。在岗必须身着工装,整洁大方;学生上、放学时段按要求佩戴头盔、防护背心,手持安保器械。

2、规范物品摆放。保安室内物品应分类、整齐放置;安保器械应放置在便于取、放的位置;所有物品定期检查、整理,不允许存在电饭锅、电烧壶、微波炉等禁用电器。

3、规范室内卫生。保安人员要及时打扫保安室内卫生,做到桌面、地面干净,物品、墙壁无尘等,维持保安室内整洁、干净。

二、“四上墙”,实现信息实时可查

1、保安证上墙。核对学校所有安保人员保安证,做到人、证相符,并将保安证原件或复印件集中悬挂于墙壁适宜高度,便于检查和及时更换。

2、保安值班表上墙。制定保安值班表,明确每一位保安值班时间,贴于醒目位置并及时更新。

3、通讯录上墙。汇总学校安全应急联络人及电话,形成通讯录贴于醒目位置并及时更新。

4、保安管理制度上墙。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各自的保安管理规范及制度,挂于保安室内,时刻提醒保安熟悉工作内容,规范工作流程,牢记岗位职责,提高校园安保水平。

三、“五入档”,做到工作全面留痕。

1、《保安人员安全流程管理》入档。认真填写《学校保安人员安全流程管理》手册,按要求做好工作记录。

2、学校所有保安无犯罪记录入档。按要求核实每一位保安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形成纸质版存档并随人员变动及时更新。

3、学校所有保安身份信息入档。明确每一位保安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形成纸质版材料存档并随人员变动及时更新。

4、外来人员登记表入档。完善登记表信息,做到来访、离校时间登记准确,来访人信息详实、可查,被访人员、事由清晰、准确;登记表结合疫情防控等内容实时更新。

5、一键报警周测试记录入档。学校保安必须熟练掌握一键报警测试流程,按要求测试并记录。

本制度下发后,学校结合“三、四、五”的.要求,进行认真排查,并即时整改,实现保安的规范化管理。同时,定期组织本校保安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校园专职保安的业务水平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守好校园安全大门。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1

一、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精神,不断提高一切为学生的.思想认识,增强安全保卫意识,各班认真学好用好学校印发的《自救自护安全常识》手册。

二、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校舍及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安全。

三、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对校舍安全做到心中有数,对护栏、雨棚等防止倾覆和坠落。

四、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定期对线路、插座、吊扇、日光灯进行维护和检修,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对师生进行安全用电的常识教育,确保安全用电。

五、落实防范措施,重点库室双门双锁,重要设施器材教具,寒暑假集中储藏和管理。

六、健全值班制度,平时门房日夜设专人守卫,节假日由领导和教职工轮值加强保卫工作。

七、校园内禁止骑车,经允许进入学校的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

八、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得随意进入校园,更不能将车辆驶入校园。

九、学生下午不得提前到校(下午上课前半小时开门);放学后不得在学校内逗留(放学后半小时清校)。

十、定期召开校园安全、消防、饮食饮水工作会议,分析、布置检查工作,及时沟通信息,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十一、加强信息反馈和汇报工作,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资料的保存工作。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2

为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强化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和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要充分重视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狠抓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工作落实到人、具体到人。

3、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安全保卫晚上对校园巡逻一次。

4、要养成节约用电的意识,天黑打开照明灯、天亮关闭的`照明灯。

5、安全保卫人员有权对带出校门的实物进行查询,有些物件带出校门需出具当事人签字的出入证明,否则不予放行。

6、要注视学生进校门,严禁有人进校滋扰,对无理取闹与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7、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性、警惕性,坚守岗位,对不执行本制度者,要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8、要落实好值班责任制,坚持24小时值班,组织夜间巡逻,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失窃案件的发生。

9、要严格执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及时处理并逐级上报。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3

1、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各部门、科室领导是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部门和科室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2、医院成立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3、医院设安全保卫科,负责安全保卫工作。部门、科室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保卫责任人,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4、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行安全培训;

5、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因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医院与各部门、科室签订《安全保卫目标责任书》确定各部门、科室领导为该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部门各级员工各自承担其职责范围内的相应安全责任;

2、所有员工必须熟知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工作状况,并认真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

3、各级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制订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防护工具;

4、任何重要和具有危险性的设备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专业培训合格证,上岗证,否则,严禁上岗,违反此规定所发生的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5、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人员,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其个人承担。

6、每季度和法定节假日前医院各部门和科室必须进行一次彻底的治安、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7、不得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不准在值班室留宿客人,发现有形迹可疑或不法行为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安全保卫科或公安机关。

8、不得将公家财物随便乱放,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9、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铁闸铁窗,办公房间无人在内时要关好门窗和各种电器设备;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4

一、建立治安保卫工作机构

1、学校专设一名治保主任,由校长任命,由校长直管或由校长指定的副校长专管。安全主任必须服从管理,严格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2、中小学政教主任兼任治保副主任,中小学治保工作归宿于治保主任负总责,政教处主任具体负责。

3、治安保卫工作机构组成成员:中小学所有体育老师、中小学所有班主任、中小学值班老师、协助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的中小学学生会学生。

4、门卫归宿于治保主任负责。

二、建立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1、建立校长分管校长、治保主任、政教处主任、班主任、值班老师、任课老师及治保员、学生会等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2、建立门卫工作制度。

3、建立学校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4、建立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5、建立学校消防与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6、建立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7、建立学校总务安全管理制度。

8、建立学校教育与培训制度。

三、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具体职责

1、每一大周开展一次法制、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和养成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治安防范意识。开展学生的自我保护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校区治安防范工作应当实行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各教室、食堂、寝室走廊、校园重要活动场所、门卫等都要安装摄像监控仪等防范设施。安保处、政教处、教务处每天至少要有监控录像的记录。

3、严禁任何班级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中小学生从事危险性活动和劳动。

4、及时排查内部不安定因素,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维护内部稳定。

5、发生刑事案件、治保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不安定事端,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

6、有关隐患事故及纠纷事件应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

四、总校长的安全管理职责

具体措施

1、宣传并实施国家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

2、依法制定学校安全规章制度。

3、组织教职工和学生每半个月按时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和安全制度,做好思想培训工作,让师生养成良好的各种行为习惯。若有特殊情况不能组织学习和培训,事先向校委会通报,向后推移否则处罚300元。无特殊情况不按时组织学习或培训的将处罚500元。

4、建立学生安全保障的领导机构,并指导和监督其有效运作。若缺乏指导和监督能力或指导和监督不力,将被处罚500元。

5、对受伤学生及时亲自或派员送往医院救治。否则将处罚10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注:若校长不在,由分校长、分管副校长或主管主任负责)

6、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否则视为失职,将处罚300元。

7、督查各项制度的落实到位,并把好奖惩尺度,否则视为不公,将被处罚300元。

8、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能徇私舞弊,严格按制度治校,否则视为不正,将被处罚300元。

9、每周必须对校园安全保卫和政教等工作进行一次详细调查,对其工作好坏及时进行奖惩。否则,将被处罚300元。

10、在上班期间校长参与赌博和娱乐活动(除陪上级领导和有利益关系的重要人物外),将被处罚500元。

11、总校长每周在校工作日不得少3天,每天不得少5个小时,否则每发现一次将被处罚100元。

12、在正常工作的中餐,一般不允许接受别人的宴请,或自己在外宴请(除陪上级领导和有利益关系的重要人物外),否则处罚100元。

13、其他履行学校安全职责必需的行为。

执行步骤

校长是学校的一校之长,若违反学校制度谁来监督执行?由校委会成员监督执行。

1、校委会任何一个成员有权监督校长执行制度的力度,且有权纠正校长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

2、有权利用制度对校长的过失行为进行处罚。

3、在执行过程中,校委员无论哪个成员有包庇或徇私行为将被处罚100元。

4、一个月内校长安全工作抓不到位,按制度处罚,罚金将在工资中扣除。

5、一个月内校长安全工作抓到位,且有成效,每月另奖300元。

6、校委员每月必须对校长工作进行详细考评。

五、分校长安全管理职责

具体措施

1、执行校长的有关安全指示,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的决定。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的布置、指导、评比和监督,做到有的放矢。否则,不能执行的将被处罚200元。

2、负责采用各种有效方法宣传安全工作制度,树立师生安全意识。学校规定,分校长每周要组织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安全部门召开一次学习制度会、分析工作会,总结布置工作,否则将被处罚200元。

3、帮助专管副校长联系和协调各政教处、各班主任及学生会开展安全工作。一个月内不联系或协调不到位的,将被处罚200元。

4、具体处理学生意外伤害的救治及善后事宜。若处理或救治不及时不到位的,将被处罚400——6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80%的责任。

5、分校长组织人员每天至少2次对全校各个角落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清查和排除。发现的隐患不能超过2个小时,否则视工作失职,将被处罚200元;发现的隐患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及时落实到位,否则将被处罚100元。

6、每天不少于3次到各班、各寝室、食堂等检查安全工作,如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告知安全处负责人、班主任及后勤负责人,否则将被处罚200元;如果发现的隐患下属无法解决的,由自己或上报学校处理,否则将被处罚300元。

7、每天不少于3次检查安全处或安全部门的日常工作,并及时督查其工作进度和质量以及完成任务的程度。否则将被处罚200元。

8、及时与总校长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能得到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否则将被处罚100元。

9、对以上工作必须有日记,记清日常工作事务及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详细内容、疑难问题的解决办法,否则将被处罚100元。

10、早晨要先于学生起床,晚上要晚于学生睡觉,查失堵漏,确保全天候师生安全,否则处罚100元。

11、在上班时间(指住读学生到校至离校的13天内无论是中午休息还是夜晚时间)不允许参与赌博活动,否则处罚500元。

12、接待来访家长和社会人员,处理、协调好他们间的关系,处理协调不好的处罚200元。

13、在日常工作中若不能公正处理问题或徇私舞弊或出现冷热病等责任感问题,每次处罚100元。

14、负责其他日常安全工作。

执行步骤

分校长如何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自己若缺乏执行力度和能力,谁能确保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自己若违反有关制度,又受谁的制约?

1、涉及安全的部门和负责安全的人员统属安全处管理,分校长直接分管安全处政教工作,并可按制度深入到基层督查工作。

2、每天不少3次督查安全处政教处工作,安全处政教处失职或工作不力,应严格按制度执行,否则,分校长应承担80%的责任,应按有关制度规定给予处罚。

3、假若分校长徇私舞弊或不能秉公办事,不能将制度执行到位,由校长或由校长指定的执行团严格按制度执行。

4、假若分校长存在工作能力问题,连续三个月出现工作失职的,将降职或开除职务处理。

5、假若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分校长在二个月内无法执行到位,由校长指派他人代替执行。

6、分校长自己违反制度,将由校长或校长指定的执行团按制度执行。

7、一个月内工作出色,职责范围内没有安全大小事故或安全隐患,当月奖励150——200元;假如即使有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但处理得周到、满意,当月奖励100元。

8、执行团每个月必须对分校长的工作进行详细考核,认真总结。

主管副校长安全管理职责

具体措施

1、执行校长的有关安全指示,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的决定。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的布置、指导、评比和监督,做到有的放矢。否则,不能执行的将被处罚100元。

2、负责采用各种有效方法宣传安全工作制度,树立师生安全意识。学校规定,主管副校长每周要组织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安全部门召开一次学习制度会、分析工作会,总结布置工作,否则将被处罚100元。

3、联系和协调各政教处、各班主任及学生会开展安全工作。一个月内不联系或协调不到位的,将被处罚100元。

4、具体处理学生意外伤害的救治及善后事宜。若处理或救治不及时不到位的,将被处罚300——5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负60%的责任。

5、主管副校长组织人员每天至少2次对全校各个角落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清查和排除。发现的隐患不能超过2个小时,否则视工作失职,将被处罚100元;发现的隐患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及时落实到位,否则将被处罚50元。

6、每天不少于3次到各班、各寝室、食堂等检查安全工作,如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告知安全处负责人、班主任及后勤负责人,否则将被处罚100元;如果发现的隐患下属无法解决的,由自己或上报学校处理,否则将被处罚200元。

7、每天不少于3次检查安全处、政教处或安全部门的日常工作,并及时督查其工作进度和质量以及完成任务的程度。否则将被处罚100元。

8、及时与分校长、总校长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能得到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否则将被处罚50元。

9、对以上工作必须有日记,记清日常工作事务及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详细内容、疑难问题的解决办法,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0、早晨要先于学生起床,晚上要晚于学生睡觉,查失堵漏,确保全天候师生安全,否则处罚50元。

11、在上班时间(指住读学生到校至离校的13天内无论是中午休息还是夜晚时间)不允许参与赌博活动,否则处罚400元。

12、接待来访家长和社会人员,处理、协调好他们间的关系,处理协调不好的处罚100元。

13、在日常工作中若不能公正处理问题或徇私舞弊或出现冷热病等责任感问题,每次处罚100元。

14、负责其他日常安全工作。

执行步骤

专管副校长如何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自己若缺乏执行力度和能力,谁能确保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自己若违反有关制度,又受谁的`制约?

3、涉及安全的部门和负责安全的人员统属安全处管理,分管安全处工作的专管副校长,可按制度深入到基层督查工作。

4、每天不少3次督查安全处工作,安全处失职或工作不力,应严格按制度执行,否则,专管副校长应承担60%的责任,应按有关制度规定给予处罚。

5、假若专管副校长徇私舞弊或不能秉公办事,不能将制度执行到位,由分校长严格按制度执行。

6、假若专管副校长存在工作能力,连续三个月出现工作失职的,将降职或开除职务处理。

7、假若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专管副校长在二个月内无法执行到位,由分校长指派他人代替执行。

8、专管校长自己违反制度,将由分校长按制度执行。

9、一个月内工作出色,职责范围内没有安全大小事故或安全隐患,当月奖励100——150元;假如即使有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但处理得周到、满意,当月奖励50元。

10、执行团每个月必须对主管副校长的工作进行详细考核,认真总结。

安全处主任(含副主任)的安全管理职责

具体措施

1、执行校长或分校长、专管副校长的有关安全指示,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的决定,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的布置、指导、检查、评比和监督。否则视失职,将被处罚50元。

2、服从分校长、专管副校长的管理,听从其工作安排,否则将被处罚100元。

3、接待来访家长和社会人员,处理好他们中的关系,做到热情、诚恳,将矛盾处理好,解决好。与他们发生争执的,将被处罚100元;问题处理不到位的,矛盾处理不好的,将被处罚50元;问题处理不公平的,将被处罚50元。

4、不允许打骂、侮辱、体罚学生,轻者每一项将被处罚400元,较严重着将被处罚500元,非常严重者引起纠纷或官司的,责任自负。

5、对学生、老师或他人举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妥善处理,发现到排除安全隐患不能超过2个小时,否则视工作失职,将被处罚100元;发现的隐患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督促落实到位,否则将被处罚50元。

6、不允许打骂、侮辱老师,不允许与老师发生纠纷,轻者将被处罚500元,重者除负全部责任外,另开除离校。

7、不允许顶撞、打骂、侮辱上级领导,轻者将被处罚500元,重者除负全部责任外,另开除离校。

8、不允许与家长顶撞,发脾气,发牢骚,更不允许互骂对打,否则视情节轻重将被处罚200—300—400元。

9、负责采用各种有效方法宣传安全工作制度,树立师生安全意识。学校规定,安全处主任每周要组织安全人员、安全部门召开一次学习制度会、分析工作会,总结布置工作,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0、组织和管理好安全处下面的安全员,要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安全工作和活动。假若工作混乱、无序、无效的处罚100元。

11、每周联系和协调各政教处、各班主任及学生会开展安全工作。不联系或协调不到位的,被处罚50元。

12、具体处理学生意外伤害的救治及善后事宜。若救治和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将被处罚150——3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负60%的责任。

13、安全处主任每天至少3次对全校各个角落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清查和排除,发现的隐患不能超过2个小时,否则视工作失职,将被处罚100元;发现的隐患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督促落实到位,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4、每天不少于3次到各班检查安全工作,如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告知班主任,否则将被处罚50元;如果发现的隐患班主任无法解决的,由安全处处理或上报学校处理,否则将被处罚100元。

15、每天不少于2次检查门卫、活动场所、各寝室、各厕所等安全隐患处的安全工作,并及时查出隐患、清除隐患,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6、及时与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7、对以上工作必须有日记,记清日常工作事务及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详细内容,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法,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8、在上班时间(指住读学生到校至离校的13天内无论是中午休息还是夜晚时间)不允许参与赌博活动,否则处罚300元。

19、早晨要先于学生起床,晚上要晚于学生睡觉,查失堵漏,确保全天候师生安全,否则处罚50元。

20、在日常工作中若不能公正处理问题或徇私舞弊或出现冷热病等责任感问题,每次处罚100元。

21、负责其他日常安全工作。

执行步骤

安全处主任如何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自己若缺乏执行力度,谁能确保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自己若违反有关制度,又受谁的制约?

1、校区内涉及安全的部门、位置及人员统属安全处负责管理,安全处主任按制度深入到基层督查指导工作。

2、每天不少于3次督查安全处所属的部门、班级、位置的安全工作,所属的`部门班级失职或位置出现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的,应严格按相关制度执行处理,否则安全处主任应承担60﹪的责任,也应按有关制度规定给予处罚。

3、假若安全处主任徇私舞弊或不能秉公办事,不能将制度有效的执行到位,由分校长或专管副校长严格按制度执行处罚。

4、假若治安主任存在工作能力问题,连续三个月出现工作失职的将降职或开除公职处理,由分校长或专管副校长上报执行。

5、假若安全处主任存在责任感问题,连续二个月工作消极怠工的、遇事拖拉的,将降职或开除公职处理,由分校长或专管副校长上报执行。

6、假若安全处主任不顾全大局,喜欢斤斤计较,私心太重,不具备领导素质的,连续二个月经教育屡教不改的,降职或开除公职处理,由专管副校长上报执行。

7、假若安全管理制度在二个月内安全处主任无法执行到位,由专管副校长或指派他人代替执行。

8、治安处主任自己违反制度,将由分校长或专管副校长或校长执行团按制度执行。

9、若学校没有专管副校长,由分校长直接主管或由校长指定的其他副校长主管,其工作直接受他们监督检查。

10、在一个月中没有任何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学校奖励其130——150元,即使因客观原因出现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但处理得及时、周到、完满,学校奖励50元。

政教处主任的安全管理职责

具体措施

1、执行校长、分校长或专管副校长的有关安全指示,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的决定,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的布置、指导、检查、评比和监督。如果有抵触情绪或抵制思想,视为不重视,将被处罚150元;如果执行不到位或执行不彻底,视为失职,将被处罚200元。

2、高中、初中、小学每段政教处主任除了负责日常工作事务外,还要负责本段的安全工作如本段的班级安全、寝室安全、食堂安全、卫生区安全、安全区安全等。

3、每周至少一次对班主任、值班老师、学生会值班学生进行一次情况汇报会或总结会,每次会议要达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目的,要有记载,有原因分析、问题解决手段及结果,否则,将被处罚50—100元。

4、要经常深入到班级、寝室、卫生区、安全区等处检查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追究,及时解决,否则将被处罚50元。

5、及时了解和掌握老师和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处理不及时或不周到的,将被处罚100元;自己处理不了又不能及时向领导报告的,将被处罚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60%。

6、不允许谩骂、侮辱老师,不允许与老师发生纠纷,轻者将被处罚500元,重者除负全部责任外,另开除离校。

7、不允许打骂、侮辱、体罚学生,轻者每一项将被处罚400元,较严重着将被处罚500元,非常严重者引起纠纷或官司的,责任自负。

8、不允许顶撞、谩骂、侮辱上级领导,轻者将被处罚500元,重者除负全部责任外,另开除离校。

9、不允许与家长顶撞,发脾气,发牢骚,更不允许互骂对打,否则视情节轻重将被处罚200—300—400元。

10、各政教处要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工作不能互相抬杠,互相推诿,否则将被处罚200元。

11、管理好政教处下面的工作人员,要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安全工作和活动,假如工作混乱、无序、无效的处罚100元。

12、每天早中晚三次派人检查所辖范围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及时上报,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3、每天早中晚三次派人深入到各班、各寝室、厕所、卫生区等处清查行凶工具,清查抽烟学生,清查戴耳环、留长发、染头发、穿拖鞋、拉帮结派、打架斗殴、谈情说爱的学生,不能按时清查或清查不力,处理不力的,将被处罚100元。

14、及时制止学生攀、下危险建筑物或地段,假如没有及时制止将被处罚50元。

15、对逃跑或上网的学生一定要迅速追查,并及时告知学校或家长,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6、对学生偷盗行为要一查到底,查不出结果处罚20元。

17、学校重大活动要认真组织,认真实施,不允许失误,若失误将处罚100元。

18、学生培训站队进会场,站队按顺序退场,若秩序混乱将处罚50元。

19、对政教处的安全情况要进行记录,详细具体,否则将被处罚20元。

20、每晚要派人到各寝室巡视,具体清查学生入睡情况和学生到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否则将被处罚50元。

21、要三餐派人去食堂值班,维护食堂秩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否则将处罚50元。

22、每周对学生会必须进行一次培训,否则处罚20元。

值班老师安全管理职责

具体措施

1、执行专管副校长、安全处主任、政教处主任的有关安全指示,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的决定,按规定位置、规定要求、规定时间值班,否则将处罚20元。

2、明确目标和任务,做到全方位值班、全方位服务,发现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能自己解决就及时解决,不能自己解决的就及时上报,不值死班,否则将被处罚20元。

3、若发现问题要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做到防患于未然,否则将被处罚20元。

4、不允许顶撞、谩骂、侮辱上级领导,轻者将处罚100元,重者处罚200元。

5、不允许谩骂、侮辱老师、不允许与老师发生纠纷,轻者将被处罚100元,重者处罚200元。

6、不允许打骂、侮辱、体罚学生,轻者每一项将被处罚300元,较严重者将被处罚400元,非常严重者引起纠纷或官司的,责任自负。

7、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要通力合作,相互配合,不能互相推诿,否则将被处罚50元。

8、不允许与家长顶撞、发脾气、发牢骚,更不允许互骂对打,否则视为情节较重将被处罚100—200—300元。

9、若在管辖范围内发现学生拿凶器、抽烟打牌、穿拖鞋、破坏校产、谈情说爱、打架斗殴、拉帮结派等,要及时制止和处理,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0、对每次的值班要记录,记录内容要具体,否则将被处罚20元。

任课教师的安全管理职责

具体措施

1、认真遵守法律和学校有关安全制度,严格按安全制度执行教学。

2、在上课时间搞好课堂纪律,维持课堂秩序,否则课堂纪律、秩序混乱的将被处罚50元。

3、不允许打骂、侮辱、体罚学生,轻者每一项将被处罚300元,较严重者将被处罚400元,非常严重者引起纠纷或官司的,责任自负。

4、如果晚上值班,一定要将学生如数交到生活老师手里,并督促学生睡好才可离校,否则处罚30元。

5、不允许顶撞、打骂、侮辱上级领导,轻者将被处罚400元,重者处罚400元。

6、不允许与家长顶撞、发脾气、发牢骚,更不允许互骂对打,否则视情节轻重将被处罚100—200—300元。

7、发现学生缺课或有不正常举动或有不正常思想,应及时向班主任或政教处、教务处主任汇报,否则将被处罚50元。

8、在任课时间若发现教室内电器电路、课桌椅、窗户玻璃等有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班主任或校方汇报,否则将被处罚50元。

9、在下课时间若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应及时制止和教育,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0、不允许与老师发生矛盾纠纷,不允许在老师间拨弄是非,说长道短,否则将被处罚100元。严重者责任自负,直到开除。

11、老师不能单独将学生带离教室补课,否则每次处罚50元。

12、要与班主任搞好团结,不允许闹分裂,否则将被处罚100元。

班主任的安全管理职责

具体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安全制度和决定,具体负责本班的日常安全工作,如果由抵触情绪或抵制思想,视不重视,将被处罚50元;如果行动不快或行动不力,视失责,将被处罚100元;如果执行不到位或执行不彻底,视失职,将被处罚150元。

2、每周结合养成教育不少于二次班会课,即宣传安全知识和进行养成教育。班会课定在每周的周一早晨和周五晚上,班会课为40分钟,不得少一次,不得不按时,不得减时间,否则各处罚50元。

3、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处理不及时或不周到的,将被处罚50元;自己处理不了又不能及时向领导报告的,将被处罚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全部自负。

4、不允许打骂、侮辱、体罚学生,轻者每一项将被处罚300元,较严重者将被处罚500元,非常严重引起纠纷官司的责任自负。

5、不允许与家长顶撞、发脾气、发牢骚、更不允许互骂对打,否则视情节轻重将被处罚100—200—300元。

6、不允许班主任殴打别班学生或老师,第一次将被处罚500元,第二次将被开除离校。

7、每天提前进教室,主要检查电源、玻璃、桌椅等安全隐患,尤其是棍棒、刀具等凶器,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或及时上交,如果工作失职将被处罚50—100元;如果清查不彻底处理不及时将被处罚50—100元。

8、学生不允许抽烟,班主任要时刻跟踪管理,及时进行教育,如果发现本班有学生抽烟,视平时工作不到位,一个月内连续出现3人次以上的处罚20元。

9、学生不允许穿拖鞋、留长发、染头发、戴耳环、带手机,班主任抓好班级管理,若出现以上现象视工作不力,各项一个月内连续出现5人次以上的各处罚10元。

10、学生不允许谈情说爱,班主任做好教育工作,一个月内连续出现2人次以上的处罚10元。

11、不允许学生攀、下危险建筑物或地段,一个月内连续出现2人次以上的处罚20元。

12、不允许学生逃跑上网,否则每发现一例处罚20元。

13、不允许学生提菜、打汤、提开水,否则每发现一例各被处罚50元。

14、不允许学生到校园外游泳,否则处罚60元。

15、锅炉旁不允许学生靠近,危险很大,否则每发现一例各被处罚50元。

16、施工场地不允许学生靠近,否则每发现一例各被处罚30元。

17、靠近校园周边的围墙或无围墙处不允许学生前往,否则每发现一例将被处罚10元。

18、如果晚上值班,下自习后要将学生如数交到生活老师手里,待安睡后方可离校,否则处罚100元。

19、不同年级的学生不允许交往,有特殊情况的及时向班主任告知,否则视学生有寻衅苗头,班主任被处罚10元。

20、不允许在没经学校同意的情况下,随意订资料、报纸,否则处罚100元。

21、不允许本班学生到另一个班的寝室串门或睡觉,否则班主任及生活老师每例各被处罚10元。

22、管好学生用钱,学生零花钱必须班主任动员收集,学校统一管理,如果家长反映学生多用钱,经查实处罚20元。

23、发现本班学生有偷盗行为,查不清楚结果的每一例各被处罚20元。

24、经常巡查班里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并积极向学校领导提出安全建议,否则处罚50元。

25、学生一般不允许请假,有特殊情况请假的,必须经家长同意,(有电话、谈话纪录或第三者证明)班主任签字,安全处主任审核,签字门卫登记才能放行。否则每生处罚50元。出现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

26、每个月必须给家长打一次电话,一个班分四周四批打,学校每月抽查10人,若每少一人个处罚10元。

27、早、中、晚餐必须站队有秩序的进食堂,大型活动、下晚自习站队进寝室,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8、每次上课前,集会前必须唱歌,否则每发现一次扣20元。

29、各教室的监控设备必须保护好,若本班监控设备及线路被损坏,副班主任处罚50元。班主任处罚100元。

30、不允许学生随便往窗外倒饭菜、丢纸屑、垃圾等,每发现一次处罚50元。

学校门卫制度

一、具体措施

(一)设专职门卫2人,节假日上班时间以晚上九点到早晨七点轮流值班,早晨七点到晚上九点,二人必须同时上班。

1、白天和晚上不能擅自离岗(即不能前去隔壁邻居游玩,打饭必须轮换打,一方没来,另一方不能擅自离岗),离岗一分钟罚一元钱,超过10分钟以上每一分钟2元;超过半个小时按旷课半天计算;超过一小时按旷课一天计算;超过二小时按旷课二天计算;超过三小时作自动离职处理。上厕所必须于同行打招呼,安排好替值工作。

2、交班要按时、无误,否则若误时或每失误一次,处罚50元。

3、值班违反相关制度的,或相关职责未尽到的,每一项处罚10元,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或给学校造成其他方面损失的,应承担60%的责任。

4、节假日期间,闲杂人员一律不允许随便进出校园,也不允许留守学生随意进出校园,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10元。

5、节假日值班时随意离岗或在岗而未尽职责的,除不领值班补贴外,另处罚20元;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后果的,责任全部自负。

6、值夜班的应在23点后睡觉,第二天凌晨5点起床,否则,如果未按该规定睡觉起床的,每发现一次处罚10元。

7、勤杂人员提前进校的,开门钥匙必须由门卫值勤人员交到对方的手里,如果图方便任由勤杂人员取放钥匙,一次处罚10元。

8、坚决不允许门卫人员与师生发生矛盾冲突,事前必须与主管领导反映。门卫人员之间或与教职员工之间或与学生之间发生矛盾冲突的,若有理,处罚20元;若无理,处罚50元。

(二)学校门卫必须轮换参加每大周的全校职工培训或治保处安全培训

1、参加全校教职培训或治保处安全培训是每一个门卫的权利和义务,必须参加培训。

2、每缺一次培训,除算旷工一天外,另处罚40元;迟到或早退每一次10元。

3、在安全培训中,每人必须在会上认真述职,对上一段时间工作进行总结,发扬优点,总结不足,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表态,确保下阶段工作正常进行,没有述职纪录的每次处罚10元。

4、培训期间,一人值日一人参加培训,下次培训更换。凡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把会议精神认真传达给另一方,否则每一次处罚10元。

(三)建立并且认真执行学校安全保卫记录制度

1、家长探望孩子必须先登记孩子所在班级、事由及自己所在单位、有关证件,再由门卫直接与班主任联系,同意后由老师领学生前来相见,或指定老师带家长前去所在班级。离校收回会客单。注意,上课时间一律拒绝探望。不按该规定执行或手续不全的处罚20元。

2、如果校园内施工,施工人员必须由施工头作好身份登记,办好相关手续方可进出,临时变动的施工人员或短工人员也必须办好相关手续方可进出。门卫如果不按此执行,处罚20元。

3、上级部门来校视察,在不认识的情况下,请对方出示相关证明或打电话给主管校长咨询,但需讲礼貌,热情说明情况,得到对方谅解。处事不妥的处罚20元。

4、其他外来人员来访,必须查验证件,问清探访对象,按规定作好登记,得到校方同意后方可放行,离校收回会客单。否则处罚20元。

5、对于外校学生,社会小青年,闲杂人员,滋事闹事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否则一次处罚2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全部自负,严重的除负全部责任外,另开除离校。

6、不允许与任何外来人员发生矛盾冲突。否则,将处罚50元,严重者全部责任自负。

7、施工车辆和运输货物车辆在上课时间一律不允许进出校园,待上课后方可放行,否则处罚20元。

8、外来车、校内外机动车一律不允许在校园内停靠,必须停在指定位置,否则处罚20元。

(四)中小学生进校后一律不允许随便离校

1、走读生必须与学校签订安全协议,否则不允许走读。走读生必须凭相关证件进出校园,否则处罚10元。

2、小学、幼儿园学生没有班主任同意和不能出示相关证明不允许任何人接走,哪怕是他的亲生父母。否则,处罚1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3、所有学生不能随意请假。有特殊情况的初、高中学生,必须有班主任的证明,治保主任的签字,家长的同意,(打电话纪录时间、旁人证明)门卫的登记才能放行。否则一次处罚20元,造成后果的所有责任自负。

4、不允许外校有学生与本校学生单独见面,要见面只能隔门相见。否则处罚1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5、不允许与任何学生发生矛盾冲突。否则将处罚50元,重则全部责任自负。

(五)上课时间全校教职员工必须遵守门卫制度

1、教职员工请假外出必须凭分管校长的签字放行,按签条的时间作好记录。否则,处罚10元。

2、不能徇私情,公平对待每个进出校门的职工,否则发现一次处罚10元。

3、要与门卫和睦相处,不允许与门卫发生矛盾冲突。否则轻则处罚200元,重则辞退。

(六)必须保持门卫前后50米范围内整洁卫生

1、门卫值班人员每天轮换做好早中晚两次保洁工作,不允许在校门内外50米内有任何视觉上的不洁感觉。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10元。

2、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在校门口或校内出售食品、及其它商品,如果难以拒绝,报告到安全处。否则,门卫未加以严厉拒绝,处罚10元,或未上报的处罚10元。

3、不允许外来人员在校内外装贴户外广告,门卫若发现未干涉的将处罚10元,或即使未发现,也应及时清理干净,否则处罚10元。

4、外来人员衣冠不整,衣服不净,蓬头垢面或表面看出有传染病的一律拒绝进入校园。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10元。

二、执行步骤

(一)分工明确。门卫由安全处主任主管。安全处另派专人负责,专人检查,专人督办。

专管不负责或负责不到位怎么办?由主管查清不负责或负责不到位的原由,再由主管执行处罚,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若发现专管徇了私情而导致门卫工作失误,可处罚50元;主管不负责或责任不到位怎么办?由分管副校长或分校长查清不负责或负责不到位的原由,再由分管副校长或分校长执行处罚,每发现一次处罚50元。若发现主管徇了私情而导致工作失误,可处罚100元;分管副校长或分校长不负责或负责不到位怎么办?由总校长或由总校长指定的执行团查清不负责或负责不到位的原由,再由总校长执行处罚,每发现一次处罚100元,若发现分管副校长或分校长徇了私情而导致工作失误,可处罚到200元。

(二)定时检查。主要由分管校长或校长执行团对各层每周2次检查,主要检查门卫制度落实的具体情况。

1、各层如果没有定时检查的具体记录或奖罚不到位,可视不负责或负责不到位,按“执行步骤”第一大款执行处罚。

2、第一次全校性检查不到位,视工作失误,按“执行步骤”第一大款执行处罚;第二次全校性检查不到位,视工作失职,除按“执行步骤”第一大款处罚外,进行警告;第三次全校性检查不到位,视工作严重失职,除按“执行步骤”第一大款处罚外,进行严重警告;第四次全校性检查不到位,视工作不胜任,除按“执行步骤”第一大款处罚外,进行降职或开除职务处分。

3、负责全校性检查的执行团失职怎么办?由校长查办。第一次处罚200元;第二次处罚300元,并给予警告处分;第三次处罚400元,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第四次处罚500元,并给予降职或开除职务处分。

(三)执行力度。主要是对各层工作力度的有形考核,分ABCDEF六个档次。

1、A:非常不满意:一个月工作有三项以上失误定位非常不满意。在校长、学生、家长满意栏各倒扣40元。

2、B:不满意:一个月工作有二项失误定为不满意。在校长、学生、家长满意栏各倒扣20元。

3、C:较满意:一个月工作有一项失误定位较满意。在校长、学生、家长满意栏不奖不扣。

4、D:满意:一个月工作没有失误定为满意。在校长、学生、家长满意栏各奖20元。

5、E:十分满意:一个月工作有校长、学生或家长两方满意的定为十分满意。在校长、学生、家长满意栏中各奖40元。

6、F:非常满意:一个月工作有校长、学生或家长三方满意的定为非常满意。在校长、学生家长满意栏中各奖100元。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5

一、库区值班警卫人员必须由政治可靠身体强壮的人员担任,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明确职责、防患于未然。

三、库区应设立岗哨,实行24小时保卫巡回制度,夜间警卫人员实行双人双岗制度,严禁脱岗、睡岗、串岗,严格交接班制度。

四、每班对民爆器材仓库的门窗、通气孔、监控系统、红外线报警等设施进行一次巡查,对库区围墙、排洪沟进行检查,并认真记录。

五、仓库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库;烟火、移动通讯装置不准入库;不准在库区动火及架设临时电线;确需动火时,需办理动火许可证。

六、夜间不准产品出入库。夜班应一小时在库区内巡逻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处理。

七、严格出入库登记手续、查验制度,对外来人员必须查验其身份无误登记后,方可进入库区。

八、在天气晴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时,应有专人守卫。

九、仓库必须做到“四防”即:人防、物防、技防、犬防。

十、提高警惕,对活动在库外可疑人员及时盘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公司及公安机关汇报。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6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罪犯,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高度重视、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校长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检查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负责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联系门岗、食堂等部门,具体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各项措施。

3、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加强师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动员和依靠全校师生做好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包括校舍财产、道路交通、饮食安全、值班巡逻、教学活动、消防防疫等涵盖学校各个方面的制度和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

5、定期检查校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对可能产生火灾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并在重点部位安装防范设施。

6、实行安全巡逻。教师应高度重视安全巡逻并如实登记。值班人员要检查或抽查情况,对玩忽职守的,要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7、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要有正当理由,并办理出入登记手续。

8、门卫要严格把关,以防意外。

9、学生周末放学时,值班领导、教师和门卫在校门口做好教育、护送工作,保证学生安全。

10、体育器材保管员和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学校体育运动设施,保证学生活动安全。

11、实行全员参与安全管理,每位教职工都要对学校的安全负责。

12、学校及各班做好《长治市中小学安全工作日志》的记录。

15、建立重大情况报告机制。发生重大情况,在积极、迅速处理的同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取得指导、支持和帮助。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7

学校安全是开展正常工作,进行有效教育教学活动,提高全面质量的前提和保证,为使安全保卫工作有章可循,有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增强安全意识教育

1、全体教职员工要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2、定期召开校外队成员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和知识;总结前阶段工作情况,商讨后阶段工作。

3、及时向全体教职工通报社会治安的阶段情况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

4、要求没个教职工关心和支持安全保卫工作。

5、定期召开学习大会,学生适时进行交通、饮食、用电、用火、防盗以及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安全意识教育。

6邀请有关部门作安全意识报告,并不定期在校内报窗展出安全知识图片,并在校黑板报选登安全知识。

二、加强值班工作

1、加强对传达室的督促、检查,要求传达室同志24小时值班对外来人员进行必要的询问,如有疑问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或保卫组有关人员报告,要求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

2、加强对传达室同志的’思想教育。

3、在特殊阶段采取特殊防患措施,适当增加夜间值班人数,要求巡逻。学校主要领导直接参加巡逻,以便当场处理特殊问题。

三、加强对总务处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要求出纳按规定存放现金和帐单。

四、实验室工作人员耗燃爆药品的保存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定期检查。

五、落实学校配电房、实验室、电脑房、档案室、图书管等重要部门的安全或防盗措施,食堂锅炉工坚持持证上岗,严格定期检查,排除隐患不出事故。

六、重视校舍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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