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申请书 取保候审申请书提交后多久有回复 (17篇)

取保候审申请书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委托律师或其他公民写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请求变更强制措施的一种法律文书。以下是有关于取保候审申请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取保候审申请书 取保候审申请书提交后多久有回复 (17篇)

取保候审申请书1

申请人:曾__(系犯罪嫌疑人曾某的儿子),男,1984年10月4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北流市城南二路306号。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对犯罪嫌疑人曾某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根据北公刑诉字[20xx]第00363号《北流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犯罪嫌疑人曾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经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xx年5月23日由北流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在北流市看守所。

本人系犯罪嫌疑人曾某的儿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2条的`。规定,现为犯罪嫌疑人曾某申请取保候审,申请理由如下:

1、申请人认为犯罪嫌疑人曾某涉嫌敲诈勒索犯罪证据不充分,且其被捕前有正当职业,人身危险性及主观恶性不大,在侦查阶段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态度好。

2、没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曾某直接参与了此次敲诈勒索犯罪,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曾某参与、组织和策划此次犯罪。

3、为保证犯罪嫌疑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所有的各项规定,本人愿作保证人或提交一定的保证金,保证并监督犯罪嫌疑人严格遵守法律和检察机关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申请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2条之规定,特申请对犯罪嫌疑人曾某变更刑事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请予以批准。

此致

北流市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意见:

申请人:

20xx年8月2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2

在大多数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是被羁押的,办理取保候审在刑事辩护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什么情况下能办理取保候审,这里作一简单介绍:

其实法律对于取保候审的规定是很宽泛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从规定可以看出,其范围涵盖了除可能无期徒刑、死刑外的’所有犯罪,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又是几乎任何一个案件都可以套用的。

根据多年刑事辩护的司法实践探索到,其实办案单位还掌握着另一套没有成文规定的标准。换言之,实践中,除具备以上两条规定之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更容易办理取保候审:

(一)非暴力犯罪的。相对于暴力犯罪而言,盗窃、抢夺、诈骗等非暴力犯罪的案件在办理取保候审时更容易一些;

(二)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实践中90%以上审判时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可能会被判缓刑,而缓刑的前提是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审理期间办理了取保候审,而判决时因不能缓刑而判3年以上的实刑,之后再被收监,就会令被告人产生对法律的不理解、对法不可知的恐惧以及对法无定律的迷惑,也不利于其改造。所以,司法实践中,有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也很难取保候审。

(三)存在重大疾病,严重危及生命健康的。司法实践中,以这个理由申请取保候审的,只有严重到危及生命健康的,才会批准取保候审。

(四)怀孕的妇女。中国刑事辩护网赵荔律师

(五)认罪的。如果不认罪,一般很难取保候审。

(六)财产案件,退赃,积极交纳罚金的。

(七)人身损害案件,积极赔偿被害人,并争取到被害人谅解的。

取保候审的方式

《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据此,取保候审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监督被保证人履行法律规定的被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时,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经查证属实后,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对保证人处以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如果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串通,协助被取保候审人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对保证人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取保候审保证人是否履行了保证义务,由公安机关认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也由公安机关作出。

附:家属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

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

手机:

被申请人:

地址:

申请事项:

事实理由:

此致:

检察院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20xx年月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3

申请人:

申请事项:

对犯罪嫌疑人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理由: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市_____区________以涉嫌________对________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市区________看守所。申请人及________本人均向____提出了对其取保候审。

对________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若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侵害。

本案犯罪嫌疑人________涉嫌________,结合本案其主观恶性较小。考虑到犯罪嫌疑人之前无任何前科,无任何不良记录。平时工作认真负责,表现极为良好。其在________有固定的住处(________市____区____街区____号),随时可以传讯,保证做到随传随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________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请求贵____批准。

为此,申请人及自愿为的担保人,依法履行保证人的义务。

申请人:

日期:

取保候审申请书4

一、酒驾取保候审申请书格式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男,××岁,××市人,××市××厂工人。因涉嫌醉驾,于××年××月××日被××市××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关押在××区看守所。

申请人为保证被申请取候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遵守有关规定,提出由C担任保证人。保证人x系申请人x之妹,女,××岁,××市××区××局干部,为人正派,有固定收入和住处,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申请人和保证人保证监督被保证人x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

(1)保证不离开本市;

(2)保证随传随到;

(3)保证不干扰证人作证;

(4)保证不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并且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签字)

保证人:x(签字)

二、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

1、首部写明:第一,标题;第二,申请人的身份。

2、正文写明:第一,申请事项;第二,申请理由;第三,如果有保证人,则写明保证人身份;第四,写明保证的具体内容。

3、尾部写明:第一,致送机关的名称;第二,申请人、保证人(如果有的话)签名。

4、最后,要求注明提出该项申请的年、月、日。

三、酒驾心理

一是自以为没有醉。半斤不脸红,一斤不心跳,二斤倒不了!酒驾者都有超乎寻常的”自信”,觉得自己就是喝了酒,也能把车开到目的地;就是喝了酒,在遇上突发的事情时,也能从容应对和处理。他们显然已经忘记了酒精会使人神经麻痹、迟钝的`亘古不变的真理。等出了车祸,悔之晚矣。

二是自以为经验老到,车技高超。同样是山东省的一项数据表明:1年以下驾龄的很少酒后驾车,大量的酒驾行为出现在驾龄在5到20年的司机身上。岂不知,酒精入体之后,它并不认得你有几年驾龄。而事故却恰好会因为驾龄高、自持高,从而重视度低、防范心理差而多发。

三是侥幸心理作祟。有些司机酒驾,总以为”不会那么巧被交警撞上”,或者在节日之前,觉得”交警也要过节”,认为过节相关检查就会少,于是借着酒劲儿开车上路。这种心理其实忽略了一个最起码的前提:检查酒驾、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其实并不是目的,禁止酒驾的目的是保护他人和驾驶员本人的生命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社会秩序。有交警检查,司机要做到不酒驾,就算没有交警查,不酒驾也应该是一个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和尊重生命的主动意识。

取保候审申请书5

申请人: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

地址:XX市XX区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吴XX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吴XX因涉嫌受贿罪一案,于20XX年3月23日被批准逮捕。本律师接受委托,特为犯罪嫌疑人吴XX申请取保候审,理由如下:

犯罪嫌疑人吴XX患多种严重疾病,身体状况特别差,急需医疗。

犯罪嫌疑人吴XX患有极高危高血压病等严重疾病,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羁押期间,病情已反复复发,出现严重的血等情形,生命特征很不稳定。

犯罪嫌疑人吴XX转入番禺区公安局看守所的第二天,就出现严重的高血压、糖尿病等并发症,入住羁押医院治疗至今。

犯罪嫌疑人吴XX现病情状况急需及时治疗,羁押于看守所无法得到适当医疗的情况下,很可能导致高血尿证等病情进一步恶化,会突发心跳骤停、猝死,危及生命。

综上所述,恳请贵单位出于对犯罪嫌疑人吴XX身体健康状况的考虑,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依法批准对犯罪嫌疑人吴XX的取保候审。

吴XX的家属愿意作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依法履行保证义务;如需提供经济担保,吴XX的家属愿意根据规定依法缴纳保证金。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以批准。

此致

XX市XX区检察院

XXX

20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6

申请人:xx律师事务所

律师:xxxx

电话:xxxx

被申请人:xxx,男,汉族,生于19xx年9月9日,滑县万寨村村民,x年12月12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现羁押于xx看守所。

申请请求

请求对犯罪嫌疑人xxx变更强制措施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犯罪嫌疑人xxx,于x年12月12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于x年月日被批准逮捕,现羁押于滑县看守所。

事实与理由

一、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再危害社会。

x年12月12日,在交通事故发生当日、当时,犯罪嫌疑人在事故现场,合理正当处置交通事故后主动报警,并自愿置于公安机关控制之下,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以上行为表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再危害社会。

二、据犯罪嫌疑人所涉案情,符合非诉讼羁押、变更强制措施,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条件。

1、犯罪嫌疑人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

2、犯罪嫌疑人涉嫌的为过失犯罪,并已做出了有效控制损失、防止危害结果继续扩大的实际言行;

3、犯罪嫌疑人自到案后一直如实如实供述的所涉犯罪事实,有明确和强烈的悔罪表现,并且所涉犯罪行为已经查证属实;

4、犯罪嫌疑人及家属在涉嫌犯罪后主动向被害人家属赔礼道歉,并就赔偿损失事项积极沟通,争得了被害人方的谅解,达成了和解协议。

5、犯罪嫌疑人亲友、所在村民委员会具有监管、帮教条件,对犯罪嫌疑人不予羁押不致引发其他社会危险。

三、家属愿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并严格遵守《刑诉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且不影响案件继续侦查。

综上事实,结合本案案发前后犯罪嫌疑人的综合表现,全面分析,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是全面贯彻落实我国倡导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人权,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的正确实践。

故根据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的要求,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建议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予以取保侯审。

特此申请,请审查后准允!

申请人:xx律师事务所

律师:xxxx

电话:xxxx

执业证号:xxxx

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7

申请人:

王**,江苏汇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建国西路75号财富广场B座903室。

联系电话:*****

被申请取保候审人:张××,男,40岁。于20xx年××月××日因涉嫌罪被刑事拘留,并于20xx年××月××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南京××看守所。

申请事项:

应张××的妻子许××的要求,为张××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首先对贵院依法安排我们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张××表示由衷的感谢!现我们根据了解的情况特向贵院反映,依法为张××申请取保候审,请求贵院予以批准。

对张××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若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侵害。

辩护人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张××涉嫌,结合本案其主观恶性较小。其在南京有固定的住处(南京市××区××街区××西园××苑×幢×号),随时可以传讯,保证做到随传随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张××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请求贵院批准。

取保候审申请书8

申请人:叶某某,女,汉族,1980年10月20日出生,住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长寿村六组37号。系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的妻子。

联系电话:13688343488、13541042659、18782281019

申请事项:对嫌疑人刘某某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刘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于20xx年9月7日刑事拘留。现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理由如下:

一、刘某某伤害被害人尹显全的行为实属于偶然,其主观恶性不大。刘某某与受害人尹全原系一个工地上做工,尹全还是刘某某顾用的工人,平常关系还是不错的。但由于工作上的原因,受害人与刘某某的岳父发生了争执,刘在一时冲动的情况下,打伤了受害人。刘的行为属于激情犯罪,属于偶犯。事发前,刘压根就没有想到过要伤害被害人,其主观恶性不大。

二、刘某某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与其他暴力犯罪有所区别。受害人尹全受伤,是刘某某用拳头打一拳及脚尖踢了两脚所至。在事发前,刘没有准备凶器;事发时,他也没有用其他凶器打受害人,只是想给他两拳,教训一下他欺负老人的行为。不慎酿下了犯罪的恶劣后果,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轻。

三、刘某某被拘留后,家属已经完全对受害人受伤所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了赔付,并且已经取得了受害人尹全的谅解。事故发生后,嫌疑人的家属已经代表刘某某向受害人陪礼道歉,对受害人受到的经济损失也已经完全赔偿到位。受害人对刘某某出具了刑事谅解书,表示已经完全原谅刘某某的一切过错,不再追究刘某某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放弃一切诉讼权利,请求公安机关从轻处理。刘某某的家属已经用实际行动来弥补其所犯罪行,用行动来表示忏悔。

四、刘某某系家中独子,上有一丧失劳动能力且多病的父母,下有两未成年的孩子(长子六岁,次女只有一岁),全家人的生活重担全部由刘某某一人承担。现刘某某被刑事拘留,家里的唯一顶梁柱垮塌,现在一家人生活非常困难,急需用刘某某回家,承担起家庭重梁。

五、刘某某认罪态度很好,能够配合公安机关查清犯罪事实,且系初犯。如果能够让他取保候审,更加能够体现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达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立法宗旨。让刘五军更加努力改造自己,让自己脚踏实地地生活,为社会、为家庭贡献出自己应有之力。如果能够让他取保候审,我们愿意应公安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担保,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保证刘五军随传随到。

综上所述,我认为,刘某某由于一时冲动,犯下了故意伤害罪。但犯罪后刘某某悔罪态度明显,家属也已经完全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受害人已经表示对刘某某的犯罪行为予以谅解。现特依法向贵局申请取保候审,望贵局批准。

此致

成华区公安局

申请人:

20xx—9—13

取保候审申请书9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单位职务、住址、联系方式。)被申请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单位职务、住址)因涉嫌某某罪名已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朝阳区看守所。)

申请事项:恳请贵局对犯罪嫌疑人xxx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xxx自本月中旬得知自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上网通缉后,自愿、主动、在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属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就该案中涉及其本人的具体情况进行解释说明,并且自愿置于警方控制之下等待北京警方前来处理,积极配合调查。

犯嫌疑人xxx仅因其短暂就职于xxxx有限公司受命给公司员工进行业务培训,便莫名涉案,并被列为网上通缉犯,感到既是困惑、无奈,又是无辜、委屈。因此,无论是xxx本人还是家属都会竭尽全力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以便尽早查明案件真相,还xxx自由与清白。

鉴于xxx具有主动投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情节和强烈意愿,再结合本案涉嫌罪名和具体案情,xxx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关于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规定。

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xxx取保候审申请,并且,为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保证犯罪嫌疑人xxx随传随到,申请人愿意依法向公安机关交纳保证金、提供保证人或者其他力所能及的保证。

恳请贵局依法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

申请人:xx

x年x月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10

申请人: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xxx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

犯罪嫌疑人xxx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一案,于20xx年07月05日被xx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xx年07月17日经xx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现羁押于xxx看守所。依照我国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特申请对犯罪嫌疑人xxx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其保证人是犯罪嫌疑人xxx的。取保候审的具体理由如下:

1、对犯罪嫌疑人xxx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对于(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以看出,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是逮捕羁押的一个充分条件,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不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而是指犯罪嫌疑人若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侵害。

结合本案:首先,xxx是否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有关证据应该已被公安机关掌控,如果嫌疑人有罪,其隐匿证据、逃避追诉已无可能;且xxx所涉嫌的`不是暴力型犯罪,没有违法犯罪的前科,无畏罪潜逃的可能性。其次,xxx是在不太了解的情况下帮助他人托运货物(即伪劣商品)的,犯罪嫌疑人xxx即使构成犯罪,其犯罪情节也是比较轻微的。因此犯罪嫌疑人xxx也就没有畏罪潜逃的必要性。

2、犯罪嫌疑人xxx是家里的顶梁柱,整个家庭都离不开他。

犯罪嫌疑人xxx一家生活困难,家里不仅有老人需要赡养,还有两个未成年女儿需要抚养,其大女儿正在读高三,成绩优秀,其小女儿尚且年幼。xxx是一家之主,家里所有的生活开销都靠他一人维持。对于xxx一家人来说,对xxx取保候审,不仅在物质上能得到帮助,在精神上也能得到安慰。

综上所述,对犯罪嫌疑人xxx采取取保候审,既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不会有社会危险性,符合《刑事诉讼法》有关取保候审的规定,请办案机关予以批准。如果办案机关批准对犯罪嫌疑人xxx取保候审,我们将告诫xxx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随传随到,并告诫保证人认真履行监督和报告义务,积极配合办案机关侦办案件。

此致

公安局检察院

申请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11

申请人:_____,男(女)、族,_____年月日出生,住址:_____市_____区_____路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被申请人:_____,男(女)、族,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现被羁押在__________看守所。

申请事项:

请求对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取保候审。

被申请人__________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_____刑事拘留,_____年____月_____日被批捕,现羁押于_____看守所。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系申请人之_____。犯罪嫌疑人_____虽涉嫌交通肇事罪,但系过失犯罪,其家属已经与受害者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取得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本案中犯罪嫌疑人_____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较小,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量刑幅度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采取取保候审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特向贵局(院)申请取保候审,敬请考虑。

申请人愿意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提出由_____担任__________保证人。保证人__________为人正派,有固定收入和住处,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现申请人以及保证人愿意履行《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的保证人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申请人应当保证遵守《刑事诉讼法》第69条的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恳请予以批准为盼!

此致公安局(检察院)(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12

申请人:×××,女,汉族,××市××村人,住××市××村,联系电话:××××。系犯罪嫌疑人×××之妻。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男,汉族,××市××村人,××厂××(职务)。因涉嫌非法持有罪,于20xx年×月×日被××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关押在××市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持有枪一案,于20xx年××月××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公安机关的侦查完毕,已报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罪名的性质以及案件有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而且现在××厂急需犯罪嫌疑人×××回来参与筹划管理,另外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身体状况一直不好。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请贵院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XX

XX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13

申请人:

申请事项: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XX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于XX年X月X日经检察机关批准而被逮捕,现羁押于XX市第一看守所。受犯罪嫌疑人XX家属XX的委托,并征得XX本人的同意,北京隆安(XX)律师事务所XX担任XX的辩护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依照我国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和XX亲属的授权委托,结合犯罪嫌疑人所涉罪名的性质以及案件情况,杨晔蓉律师申请对XX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具体理由如下:

1、嫌疑人XX的罪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系非暴力性犯罪,获利仅290元,也没有其它特别严重的犯罪情节,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属于《刑事诉讼法》第65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况,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2、嫌疑人XX系初犯,没有其他犯罪前科,此次行为是因法律意识淡薄所致。案发后,XX在公安机关抓捕过程中没有拒绝、阻碍、抗拒、逃跑的行为,归案后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如实回答讯问人员的问题,交待自己的不良行为,其涉嫌犯罪的有关证据已经被侦查机关掌控,如果嫌疑人有罪,其隐匿证据、逃避追诉已无可能,且XX已深刻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悔罪态度好,无畏罪潜逃的可能。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发生社会危险。

3、XX儿子年仅XX岁,正上小学,需要母亲照顾;父母公婆四位老人年迈体弱,受此打击更如雪上加霜。若能将XX取保候审,回归家庭,必将更有利于嫌疑人的教育改造,而且符合中国人的伦理道德要求。

基于以上理由,根据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要求,为XX去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犯罪嫌疑人家属愿意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保证人保证做到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嫌疑人的情况,并且保证做到:遵守法律,随传随到,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不离开本市。

请贵院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XX市XXX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XX

律师:XX

XX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14

申请人:王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地址: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申请取保候审人:张x,男,40岁。于20xx年x月x日因涉嫌行贿罪被刑事拘留,并于20xx年x月x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南京x看守所。

申请事项:

应张x的妻子许x的要求,为张x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首先对贵院依法安排我们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张x表示由衷的感谢!现我们根据了解的情况特向贵院反映,依法为张x申请取保候审,请求贵院予以批准。

对张x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若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侵害。

辩护人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张x涉嫌行贿,结合本案其主观恶性较小。其在南京有固定的住处(南京市x区x街区x西园x苑×幢×号),随时可以传讯,保证做到随传随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张x取保候审的申请,请求贵院批准。

此致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

江苏汇君律师事务所

律师:xxx

二○xx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15

申请人: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住址:广东省xx市xx区xx号,系犯罪嫌疑人xxx之父,联系方式:xxxxxxxxxxxxx。

申请事项:

为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xx年xx月xx日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市区看守所。根据《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之父亲申请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

申请人为保证被申请取候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遵守有关规定,自愿担任保证人,保证人作为犯罪嫌疑人的`父亲,在市有正当职业,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取保候审的具体理由如下:

1、犯罪嫌疑人是初犯,对其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

2、犯罪嫌疑人涉案情节轻微。

综上,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不会有社会危险性,符合《刑事诉讼法》有关取保候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是合法、合理和合情的,请贵部门予以批准。申请人和保证人保证监督犯罪嫌疑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且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

此致

申请人(保证人):

20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16

申请人:xx,山东xx律师事务所律师。住所地:济南市xxxx。执业证号:137xxxx。联系电话:xxx。

申请事项

对犯罪嫌疑人xx将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

申请人作为犯罪嫌疑人xx的辩护人现向贵院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理由如下:

一、对犯罪嫌疑人李xx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申请人已经两次会见了xx,根据对案情的了解,申请人认为对李xx取保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理由如下:首先,李xx所涉案件性质非社会治安类案件,而且李xx涉案行为性质不属恶劣,涉案情节比较轻微,体现在

1、李xx没有向人索贿的恶劣情节;

2、部分钱物虽是李xx收取,但她只是碍于情面、迫于无奈才暂时收下,准备择日退还;其次,李xx认罪态度较好,比较积极的配合了检察机关的侦查工作;最后,李xx的丈夫李书章也已经被羁押,对李xx取保候审并不会有妨碍侦查的情形发生。第二、犯罪嫌疑人李xx身体状况欠佳。李xx患有多发胆囊结石、胃炎、脂肪肝、冠心病、高血压、高血糖等重大疾病。而且其身体上有众多过敏源,并患有皮肤病(过敏性皮炎、湿疹),尤其是在7-8月份,雨季的到来致使空气潮湿易导致皮肤病的复发。犯罪嫌疑人现长期被羁押在看守所,居住环境阴暗潮湿,再加上近期多降水,不仅不利于病情恢复,反而可能导致病情进一步恶化,出现生命危险。

第三、对李xx取保候审有利于侦查的顺利进行,节约司法资源。李xx今年55岁,年龄较大,且从今年2月25日以来一直被羁押在看守所,至今已五个多月。特定的环境对她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使

她原本就不好的身体雪上加霜,健康状况堪忧。根据会见时李xx的陈述,她视力下降严重,四肢无力,头疼失眠,精神恍惚。这种身体状态也不利于检察机关对她的讯问。相反,如果检察机关能够对李xx取保候审,让李xx换一个新环境,恢复相对较好的`身体和精神状态,反而有利于她回忆起一些模糊的涉案事实,从而配合检察机关的侦查工作,进而能够协助检察机关尽早结案,提高办案效率,节约贵院的司法资源。

第四、对李xx取保候审更能体现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彰显人道主义精神。犯罪嫌疑人李xx家中年迈90岁的母亲一直由其照料,其丈夫万xx亦于20xx年5月4日被逮捕。老人年事已高,在经过李xx夫妇双双被捕的打击后,变得更加脆弱。现在老人无人照顾,生活难以为继,精神状况让人担心。另外,李xx家中也有孩子需要她的照顾。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一直较好,自李xx夫妇被捕后心灵遭受较大的创伤,人也变得沉默寡言。老人和孩子是无辜的,恳请贵院从关爱老年人、关注在押犯罪嫌疑人子女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发扬和彰显贵院人性化办案的精神,对李xx进行取保候审。如果能对李xx取保候审,将会塑造贵院良好的社会形象,彰显贵院和整个检察机关人性化办案的精神,体现法律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对整个社会也将起到良好的宣传和示范教育作用。

综上所述,李xx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对李xx实施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且有利于案件的侦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

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向贵院提出上述申请,恳请贵院依法对李xx取保候审!

此致

xx市xx区检察院

申请人:xx

山东xx律师事务所

20xx年x月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17

申请人:张一,男,1970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1号院1号楼1单元101室,系犯罪嫌疑人张三之父。身份证号码:63xxxxxxxxxxxxx9,电话: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张三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犯罪嫌疑人张三因涉嫌盗窃一案,于20xx年1月1日由贵局依法刑事拘留。申请人张一系犯罪嫌疑人张三之父,现依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犯罪嫌疑人张三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法律依据和理由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张三系初犯偶犯,申请人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张三提供保证。

二、犯罪嫌疑张三涉嫌罪名为盗窃罪,系非暴力性犯罪,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关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之规定的情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各项规定,申请人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张三提供保证。

三、保证人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并且保证监督犯罪嫌疑人张三做到:1、遵纪守法;2、保证随传随到;3、不干扰证人作证;4、不作毁灭、伪造证据和串供的行为;5、保证不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县市。

综上,特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西宁市公安局

申请人:张一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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