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通告 施工告知书范本 (14篇)

施工通告是用于告知公众或有关人员,有关工程施工的计划和安排,以及施工期间的影响和注意事项。它通常会在施工开始前发布,以避免或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和交通的影响。以下是有关于施工通告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施工通告 施工告知书范本 (14篇)

施工通告1

为贯彻落实20xx年4月23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督办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城区建筑工地施工和建筑渣土运输管理,降低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荆门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所有建设项目,在未取得《建设施工许可证》前,一律不得进行土方开挖。

二、所有进出工地作业运输车辆(混凝土搅拌车、建材运输车辆、渣土运输车)必须保持车辆完好、实现密闭运输,不得出现沿路遗撒现象。

三、所有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必须建设围档、硬化出入口道路、修建车辆冲洗平台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

四、所有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必须制订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方案,配备2名以上保洁人员正确操作车辆冲洗平台,对驶出工地的机动车辆进行彻底冲洗,确保车辆车身整洁,轮胎不带泥上路。

五、所有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外运渣土,必须在市城管局办理《建筑渣土处置许可证》后,按规定的时间、线路运输,在指定地点倾倒(包括自行调剂的建筑渣土)。

六、旧房拆除时,必须服从市房管局管理,修建围墙,做好洒水降尘,防止渣土扬尘污染。

市住建委和市城管局将结合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工地和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施工通告2

沿线各单位和居民:

为完善后海北片区路网结构,提高片区支路网的集散能力,按照南山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将新建逸湖五街市政道路工程,目前已经完成全部施工准备,施工工期为300天。

施工范围:本项目西起现状后海滨路,终点接科苑大道西侧预留路口范围。道路长约375米,双车道单向交通,道路红线宽为20、21米,5座地下通道。

施工内容:道路工程、地下通道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装修工程、绿化工程及水土保持等。

为确保工程安全、高效完成,请红线范围内的地上、地下相关设施及管线管理单位、相临地块的建设单位于公告之日起10日内与我局联系,同时报送相关资料,确保管线安全,确保交叉施工有序、安全进行。道路施工完成后,请周边单位注意保护道路路面及地下通道、管线安全,需要衔接时,注意现场复核。

工程施工将不可避免地给沿线单位和居民带来不便,对此,我们表示诚挚的歉意!同时也希望大家予以谅解与配合,施工中请将道路红线范围内的构筑物、管线,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我们会尽一切可能,合理安排工期,严格监督管理,强化文明施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单位及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优质高效地如期完成该工程。

联系人:高、边

联系电话:26571150075591

地址:前海路爱心大厦1402室。

施工通告3

按照济南市轨道交通R1号线整体施工部署,计划自20xx年1月5日起组织王府庄站至大杨庄站区间风井施工。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将施工期间周边交通组织方案通告如下:

1、自20xx年1月5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党杨路(陡沟桥以北约200米范围)道路将实施半封闭施工,期间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自20xx年1月5日起至20xx年1月25日止,该路段道路机动车道由双向8车道调整为双向4车道,工期为20天;第二阶段自20xx年1月26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该路段机动车道由双向8车道调整为双向4车道,东半幅道路全封闭施工,工期为28个月。

3、南北向车流建议绕行邮电路、担邮路、腊山河北路及二环西路等道路通行;

4、请过往车辆和行人留意现场交通标志,按照标志提示通行,并注意交通安全。

5、请广大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积极配合,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6、施工期间,如需对交通组织措施再作调整的,将另行发布通告。

特此通告。

济南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xx年12月31日

施工通告4

由于城中区六条道路年久失修,经研究决定于9月15日开始进行大修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工期: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11月30日。

二、施工路段:滨河南路(西起长江路,东至五一路);体育馆巷道(由三条巷道组成,体育馆东巷北起西关大街,南至华联南巷。体育馆南巷东起长江路,西至南川河绿道;华联南巷东起长江路,西至体育馆东巷);碧水路(东临南川河,北起六一桥,南至洪水巷);新城大道(北起华盛路,南至明昊路);园丁路(西起同安路,东至新城大道);明昊路(西起同安路,东至新城大道)。

三、交通组织:滨河南路路基施工期间实施半封闭施工,道路两侧禁止停放车辆,机动车辆由西向东单向行驶;体育馆巷道分段施工;碧水路封闭施工;新城大道、园丁路、明昊路路基施工期间实施半封闭施工,上述路段路面施工期间实施封闭施工,滨河南路施工路段请从七一路、祁连路绕行;碧水路施工路段请从南川东路、南川西路绕行;新城大道施工路段请从南京路、庄和路绕行;园丁路施工路段请从南京路、同安路、创业路绕行;明昊路施工路段请从瑞园路、丰青路、夏都路绕行。

施工期间请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道路交通标牌、警告和警示标志的提示,服从道路交通和施工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确保通行安全。

西宁市交警支队二大队西宁市城中区建设局

西宁市城中区环保局西宁市城中区城管局

西宁市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xx年9月12日

施工通告5

编号:

业主方: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钢结构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并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工程施工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筑面积:,钢结构施工面积:

3、工程地点:

4、承包范围及内容:

5、承包方式:预计工期:

6、工程造价:(附报价单)

双方工作职责

甲方

1、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及施工文件,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及时协助乙方搞好施工资料。

2、向乙方提供正常的施工条件,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确保施工道路畅通、施工场地平整结实,协调乙方与其他交叉施工单位的关系,确保施工不停顿。

3、确保工程款按合同约定付款,以免影响开工日期和施工进度。

3、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办理验收、变更及各种签证手续。

4、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5、本工程监理工程师为。

乙方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会审及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

甲方审定。收集做好工程施工资料,按时送交甲方。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施工做

法说明进行施工。

3、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负责按要求组织施工并保质、保量、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工期约定

具体进场日期按甲方通知;乙方应按时进场施工,按时竣工验收。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不顺延。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应顺延:(1)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停工(包括长

时间雨雪天);(2)重大设计变更;(3)因其他施工单位影响;(4)未能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而影响材料采购;(5)其他非乙方原因而影响工期的因素。

质量安全及验收

1、本工程施工质量以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检验评定标准为验收标准,工程施工质量要求为,如部分材料甲供,甲方应保质量并提供材料质保单。

2、施工中由于乙方原因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3、工程施工结束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5天内组织验收,如需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认可乙方提出的验收日期,如甲方接到通知后28天内仍未组织验收,则表示甲方已确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如发生意外事故,由甲方承担。

4、施工质量包修:本工程施工质量即为乙方施工质量包修范围,包修期为施工结束验收日后个月。

工程价款结算方式及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总价,计价面积,单价。

2、本工程如有变更,如增减工程量,按相应报价执行,如新增施工内容,其

单价按相近预算价协商确定,应及时办理变更结算,并纳入付款计划中。

3、工程款支付:合同签订三天内付;钢柱进场即付;钢梁进场即付;彩钢板进场即付;施工结束即付;验收合格后5天内付;余款付清。

4、工程应付款,甲方应及时按合同支付工程应付款,如施工中,前期应付款未付,乙方将无法进行后续工程施工,工程施工结束后,如未及时支付应付款,逾期一年的,其应付款,乙方有理由加收银行利息。

其他约定: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订补充协议。

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因一

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及时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赔偿另一方损失。

合同履行时如起争议,双方应坦诚友好解决,必要时可依靠法律解决。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

施工通告6

为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有效治理建筑垃圾、残土(以下简称渣土)运输车辆无证无牌运输、超载超限、带泥行驶、脱落扬撒、偷倒乱倒、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辽阳市政府决定在城区开展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在本市城区从事渣土运输的单位及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取得审批部门核发的渣土处置核准文件和交警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

二、渣土运输车辆必须进行全遮盖运输,按照交警部门规定的运输线路、时间行驶,并统一排放到指定的排放点,严禁车辆沿路遗漏扬撒渣土和带泥上路行驶。

三、市交通局负责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核发运输企业道路经营资质;依法查处运输车辆未覆盖造成遗漏扬撒等行为,并扣减从业人员信誉考核分值。

四、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城区渣土车辆运输单位资质审查管理工作,对审查合格的渣土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发放相应证件。

五、市交警支队负责渣土运输车辆通行线路、通行时间的审核工作。对取得市行政审批局批准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办理渣土运输车辆通行证件;对无车辆通行证和超载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依法予以查处。

六、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城区政府负责检查督促施工建设单位设置硬覆盖、轮胎冲洗等相应设施,运输车辆离开建筑工地要符合清洁运输条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拆迁工地、建筑工地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七、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乱排、乱倒渣土和车辆带泥上路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八、居民房屋装饰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定点排放到建筑垃圾中转点。白塔区境内建筑垃圾中转点:南环街市农委检测中心东侧待建空地、八一街晟雅格林小区西侧待建空地。

九、鼓励群众以多种方式举报,一经查实,奖励举报者200元。举报电话:市交通局2268110,市交警支队4127761,市城管执法局3631110,市住房城乡建设委3124539。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辽阳市人民政府

20xx年4月1日

施工通告7

近来,我市城区建筑工地不按规定采取封闭及湿法作业措施现象突出,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以下简称“渣土车”)超限超载、抛洒滴漏等现象也时有发生,造成城区道路积尘,大气污染影响日益严重,不仅严重损害了城市形象,也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为了加强对城区建筑工地及渣土车管理,确保安全、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和良好的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施工工地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5条规定“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由市住建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二、加强渣土车运输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6条规定“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由市交警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三、整顿渣土运输车辆。从20xx年4月1日起,凡在贺州市城区内从事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必须经过交通管理部门检测许可(车厢尺寸、钢板弹簧等必须与车辆注册登记的外观和数据相符)、并统一外观颜色,统一编号,统一设置有关标识和密闭装备(原厂配置),安装GPS行车记录仪,方可从事城区渣土等运输业务。

我市将着手组建渣土运输专业公司,从源头上强化渣土运输管理。

四、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对下列行为进行举报后经主管部门查定并处罚的,给予举报者每次500元奖励:

(一)施工工地造成路面污染的;

(二)非法施工的工地;

(三)渣土车超高装载运输的;

(四)渣土车不采取密闭措施运输的。

举报电话:;举报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通告发布后仍有违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拒绝、妨害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使公务的,报请相关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贺州市突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贺州市住建局

贺州市市政管理局

贺州市交警支队

贺州市交通运输局

贺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xx年1月13日

施工通告8

南宁外环路面A标项目经理部20xx年路面施工进入了大干抢干施工阶段,路面施工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南宁外环公路工程安全顺利通车,我办要求项目部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现将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务工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巩固基本安全防范知识,提高事故防范能力,保护作业人员的人身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二、项目部每月定期开展一次专项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施工。三、加强运输车辆的管安全管理,参与我路面施工的工程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有效,车辆必须专人操作,不得给驾驶员以外的人员随意操作,不能满足相关要求的车辆不得聘用,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四、加强路面沿线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牌的巡视检查力度,对发现损坏和遗失的及时修补或更换,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必须明显有效。五、做好施工路段的交通管制,控制好运输车辆的车速,施工路段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牌明显有效,施工现场要安排专职安全员进行管理。六、夜间施工必须向总监办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施工,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夜间防护用品,机械设备必须张贴夜间反光膜。希望项目部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工期再紧,任务在重,安全管理不放松,坚持定期安全培训教育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勤于检查,敢于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措施落到实处,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南宁外环I总监办

20xx年7月1日

施工通告9

全体同学:

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办学实力,学院决定在原图书馆址新建27#学生公寓。27号学生公寓建筑面积11025平方米,6层。计划于20xx年2月中旬开工,20xx年9月竣工。现在建设已经进入全面施工阶段,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第一,施工期间将会有大型施工车辆出入校园,因场地狭小,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和自身交通安全。

第二,为保证安全,请广大同学远离施工区域,任何人不要翻越防护栏,未经许可不要到施工现场观看、逗留。

第三,施工期间外来人员繁杂,请广大同学切实注意自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妥善保存好贵重物品。

第四,为保障同学们正常的学习生活,学院已对施工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正常施工时间定为:早6:00-晚22:30.若遇特殊情况,如施工停水、停电等,学院将会及时与施工单位协调,尽量避免并提前通知大家。

第五,我们将尽量避免夜间施工,但是施工过程中可能难免出现连续作业(比如混凝土浇筑工序需要连续不间断进行),届时我们将会对影响同学们正常休息或有较大影响的相关工程施工情况进行通知。

宿舍楼的建设是学院改善广大学生教学、生活环境的重大举措,是一件大好事,请广大同学充分理解、大力支持。对因施工给师生带来的不便请予谅解。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校园规划与建设处

20xx年3月1日

施工通告10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把改造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致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范围: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承包造价:元(大写:)。

二、工程期限

根据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总工期天。(雨天及人力不可抗拒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开工日期为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总工期天。

三、本工程竣工质量为一次性合格工程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施工和标准进行施工;

四、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本工程按进度付款,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为准。

五、其它约定

1: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甲方负责制订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三)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四)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2: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乙方施工时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安装施工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的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三)乙方应对现场安装施工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安装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不得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防护工作;

(四)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公章

年月

乙方:代表人:身份证号:公章年日日月

施工通告11

为有效防治扬尘污染,维护海安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开展城区建设工地及市政道路工程扬尘治理整治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为海安城区范围。重点整治:南至黄海大道(两侧),西至如海河,北至新通洋河,东至老204国道(两侧)范围内,所有建设工地及市政道路工程(含道路改造工程、临时挖掘道路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编制扬尘防控专项方案,落实扬尘防控责任人。

三、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确保坚固、整洁、美观。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可采取固定式围挡或移动式围挡,减少粉尘外溢。

四、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操作场地必须按规定作硬面化处理,并满足安全通行的需要。

五、建筑工地、待建工地及房屋(建构造物)拆除工程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围挡、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安装监控设施,并联网至执法部门监控平台。

六、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应整洁有序,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放置,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材料堆放要采取有效的覆盖、封闭等措施。

七、现场裸露土方要采取覆盖、固化、绿化等措施;进行易产生粉尘作业时,要采取围护、遮挡、洒水降尘等措施,遇到风速五级及以上天气时,需停止相关作业。

八、建筑工地及市政道路工程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处置合乎规范,运输必须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并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倾卸至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不得存在抛洒滴漏、乱倾倒等行为。

九、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十、整治由环保、城管、住建、建管等部门联合开展。

十一、违反本通告的,将由相关部门按照各自法定职责严肃查处。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12319。

十二、本通告自20xx年5月5日起实施。

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县建筑工程管理局

年5月5日

施工通告1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高店乡中心村新农村项目

2、工程地点:高店乡中心村

二、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设计主体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施工质量标准。

三、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安全、包工期的方式承包本合同。

四、承包项目及内容:

以施工范围设计外墙漆,具体包括外墙漆及外墙漆施工。

承包付款:

本工程以外墙涂料空壳实算:15元/㎡。

五、付款方式:

经方工,根据工程进度付款。工程完毕验收合格后结算付清。扣除百分之十的保修金,一年内无不起皮、不脱落、无明显退色等质量问题付清。

六、工期

工人进场施工,24套房子工期为天,本工程工期从进场算起。

七、双方权利与责任

(一)甲方权利与责任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宽松的施工环境,保证水电路三通。

2、甲方派驻施工工长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监督各个环节施工过程。

3、甲方有权为乙方提供整改意见。

(二)乙方权利与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2、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标准。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乙方如不服从管理而造成严重的质量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4、乙方施工工具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在合理的条件下保证工期。

6、乙方必须对参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禁参建人员违章操作,工人施工不戴安全帽不得入场。

7、电气设施的操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无关人员严禁随意操作,工人施工不戴安全帽不得入场。

8、严禁无关参建人员登临脚手架,严禁参建人员搭乘载龙门架,严禁参建人员酒后施工,穿拖鞋施工,如有违反,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施工期间造成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任。

八、其它事项

本协议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违约,将按照《合同法》等追究违约方责任。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分,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施工通告13

各市分公司:

目前雨季来临,为进一步做好防洪减灾工作,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各分公司务必做好雨季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措施,现就做好雨季施工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完善预案工程施工要坚持:“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要充分估计长时间下雨及暴雨可能带来次生灾害的严重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做好应急准备措施。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信息畅通和指挥及时。

二、加强隐患排查,切实做好防范

(一)防雷电

1.雷雨季节要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提前做好防雨、防雷准备和措施;

2.雷雨时最好留在室内,关好门窗;在野外无法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内时,要将手表、眼镜等金属物品摘掉,千万不要在离电源、大树、电杆较近的地方避雨;

3.千万不要在山顶、楼顶、塔上等高处停留、作业、尽量降低身体的高度,以减少直接雷击的危险;

4.在空旷场地不宜打伞,不宜把金属工具、制品等扛在肩上;双脚要尽量靠近,与地面接触越小愈好,以减少“跨步电压”;

5.切勿接触天线、水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建筑物避雷带等易带电设备或其它类似金属装置。不要从事高空、栅栏、电话或输电线、管道或建筑钢材等安装工作。

6.及铁轨附近,切勿站立于山顶、楼顶上或接近导电性高的物体。

(二)防暴雨、山洪、地质灾害

1.雨季要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防护准备;

2.暴雨时要远离沟渠、河道、桥梁,以防山洪暴发躲避不及;远离容易塌方、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之地,以防造成人身伤害。临时帐篷不要搭建在河道、沟槽、山顶、悬崖边缘或根部以及容易产生滑坡、塌方的地段。

3.基础坑内、井下作业时,要做好防护措施,以防塌方,造成人身伤害。桩基施工遇到雨天应覆盖井口,以防雨水进入,造成安全隐患。

4.雨季应做好工程物资的.存放工作,防止工程物资受潮、损坏,影响工程施工或质量。

5.雨天要注意行车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xxxx

年月日

施工通告14

尊敬的小区全体业主、居民

你们好:

我们是20xx年竣工的一个商品房小区,当时在清河地区首屈一指。由于当时安宁庄西路工程未实施,业主入住以后,小区东边人、车主要出入口没有完全按照当初的设计规划实现。小区封闭管理的硬件设施没有达到要求,人、车分流这一设计理念至今没有真正实现。物业公司在20xx-20xx年物业合同中承诺修筑东侧围墙实现封闭管理。该合同在原业委会组织的20xx年第四次业主大会上获得通过。物业公司曾于20xx年和20xx年先后两次在小区红线内动工,都被街道城管部门叫停。至此,小区东侧围墙封闭一事被搁置。

20xx年11月安宁庄西路改造工程开工,正值新一届业委会刚刚成立,业委会联合居委会、物业公司与道路施工单位、工程管理单位、街道管理部门多次沟通,商议解决小区的车辆出行问题,多方达成共识:小区南北两侧分别有丁字路口,在东门正面为小区开设路口已经不可能。一旦道路修好,小区出入车辆势必有一半方向需要到红路灯路口调头,在高峰期容易造成车辆拥堵。经与街道协商并查看小区原规划图纸,我小区现在车辆出入口实为人行出入口,原规划设计的车辆入口在东北侧(一直未启用)。街道建议:向南侧调整出入口的位置,使小区车辆出入口直接对着红路灯路口,避免出入调头。在街道的协调下,道路施工单位已经为小区开好规划的路口。

现在安宁庄西路的道路已完全修好,上周道路的分行线已画出,解决小区车辆出入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广大业主再次强烈的要求东大门封闭工作要尽快启动。经业委会、居委会、物业公司与街道沟通,争取到政府对我小区封闭管理、车行出入口改道的支持。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决定启动这项工作。8月25日施工人员对东门外北侧红线区域内的基础进行清理。当日下午街道城管执法分队以有人举报为名来叫停清土工作。8月27日业委会向街道城管科提交小区规划资料。8月28日城管执法分队再次现场执法,令物业公司停工,且同时小区内会所(原煤炭四厂)书记带领员工将已清理的渣土填回。这一起城管与当事企业勾结不当执法的行为引起了业主的极大愤慨。当业委会得知情况后,带领业主去城管分队质疑其执法依据,并要求其秉公、依法执法,业主将对其进行监督。8月30日上午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召集业委会和金泰恒业公司(原煤炭四厂)负责人召开协调会。会上,金泰恒业公司以影响底商经营为由反对小区封闭围墙的方案。街道要求双方协商。8月31日晚业委会召开了业主代表和楼门长会议,汇报上述情况。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致表示:小区封闭是符合大多数业主利益和要求的,是通过业主大会决议的,是合法的,小区内业主应当共同遵守。业委会应当尽快推动物业公司完成此项工作。周日贴出公告,告知全体业主,周一动工。并且号召广大业主积极参与小区建设,维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现将此方案公告给全体业主。东门(正门)前沿小区红线砌筑围墙,外观与形式依照原有小区围墙。保留两个人行出入口,与小区内楼道门禁系统联网,实现进出小区的门禁管理。机动车出入走东北门与路口正对,避免进出小区的调头现象。附彩图

对东门封闭方案有意见的业主请往业委会办公室打电话,82758446反映您的意见。我们将在最短时间给予答复。(18号楼地下室)

在施工过程中,给业主及居民带来的不便请给予理解,并服从物业公司的交通引导,积极配合协助施工单位共同将此项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xx小区业委会

20xx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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