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企业章程 股份公司章程范本2019 (11篇)

股份制企业章程是股份制企业法人制度的基本法律文件,是设立公司、申请公司登记的必备文件。它主要规定了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的解散事由等。此外,它还规定了股东会或董事会等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总之,股份制企业章程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有关于股份制企业章程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股份制企业章程 股份公司章程范本2019 (11篇)

股份制企业章程1

甲方:住址:身份证号:

乙方:住址:身份证号:

丙方住址:身份证号:

经合股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以下简称合股人为甲、乙、丙三方。合股人合股开办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实施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成立股份制公司

一、出资的数额:(投资额和投资

甲方出资________万元(大写:)占公司股份______%出资的形式

乙方出资________万元(大写:)占公司股份______%出资的形式

丙方出资________万元(大写:)占公司股份______%出资的形式

二、股权份额

合股约定甲方占公司股份的___51___%;乙方、丙方占公司股份的;甲乙丙三方按以此份额比例分配公司的股份。股份公司产生的利润分红,甲方占___50_%,乙方占_____%,丙方占_____%。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三方同意后进行

三、合作期内事项约定

1、合股期限:

合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三方无意退股,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A入股:①需承

B退股:①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股;如执意退股,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股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非经双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股,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60%进行赔偿。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合股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股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股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股人以外的第

4、合股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股期届满;②全体合股人同意终止合股关系;③合股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股事

合股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股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股人出资多少,先以合股共同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股人按出资比例承

纠纷的解决

5、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股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

四、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法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公司今后如

六、公司正常

(增加违约责任条款)

九、本协议未

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肆份,投资方各执一份,见证方

甲方(签名):年月日

乙方(签名):年月日

乙方(签名):年月日

见证人(签名):

合同签订地:

股份制企业章程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方(以下简称三方)共同成立___________公司,共同开拓开_________市场,自愿签定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三方共同出资并在_______工商局正式注册成立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方以现金或实物方式出资入股,公司股份分配如下:甲方占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公司收益按年核算分配。

二、三方共同建立公司,以促进互联网的信息化发展为目的,其业务主要为:

___________

三、甲方责任以及权利: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出资,保证其出资到位;负责公司的经营工作、随时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努力学习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际关系各种资源为公司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随时关注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的发展方向以及经营策略提供指导;按照其占有公司股份比例______%负担公司费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润。

四、乙方责任以及权利: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出资,负责公司具体的经营工作、随时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努力学习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充分利用其技术力量等各种资源为公司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随时关注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的发展方向以及经营策略提供指导;按照其占有公司股份比例______%负担公司费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润。

五、丙方责任以及权利:丙方以_________作为出资,保证其出资到位;负责公司的经营工作、随时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努力学习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际关系各种资源为公司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随时关注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的发展方向以及经营策略提供指导;按照其占有公司股份比例____%负担公司费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润。

六、三方之间的合作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基础,本着开诚布公、团结合作的原则,公司经营及发展涉及问题以三方商谈确定。

七、合同期限:本合同一式四份,自三方本人签字之后生效,有效期为五年。如果在合同到期前任一方决定中途退出,另外双方有优先接受其股份的权力,如果无法接受其退出的股份,决定退出的双方可以再另找寻其股份接受方并经股东会同意通过。如果决定退出的这双方无法找到其股份的接受方,则不能退出。合同到期后,若公司继续经营,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五年。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制企业章程3

合伙组成人员基本信息(不论先后顺序):

1、姓名:性别___年龄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

2、姓名:性别___年龄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

3、姓名:性别___年龄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伙宗旨

各合伙人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同分红、共同亏盈。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合伙期满,若继续合作,各合伙人另行友好协商。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股份、期限

1.出资额、方式、股份

(1)合伙人______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___元,享有______的股份。

(2)合伙人______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___元,享有______的股份。

(3)合伙人______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___元,享有______的股份。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资本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然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赢余分配与债务分担

1.赢余分配,以__________为依据,按照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偿还,合伙财产不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股份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各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天,告之其他合伙人并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对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按照造成经济损失的100%赔偿。

3.股份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合伙人时转让者有自主权,他人无权干涉。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需另行协商。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权限是:(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及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2)参与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伙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4)支付合伙债务;(5)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状况;(6)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7)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收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损失由该合伙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各合伙实际经济损失100%赔偿。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以终止;

(1)合伙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消;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如有赢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做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在价格相等的情况下,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果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该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负责人在中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一方经退伙程序退伙;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____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生效并开始营业。

合伙人签字: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签字: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签字: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股份制企业章程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乙双方共同合作乙方项目之事,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股权比例为,甲方持股该合作体51%,乙方持股49%,甲乙双方按此比例进行结算与分成,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总投资53.5亿元,甲方投资33.5亿元,乙方投资20亿元。

二、甲方承诺乙方,于_________年11月15日前先筹集伍亿至壹拾伍亿前期购置土地及相关费用,后期所需资金于_________年6月30日逐次到位。

三、乙方承诺甲方,对甲方所筹集资金,由甲乙双方共同支付,用款利息7.5%,并在企业盈利后,还清借款后甲乙双方再按股权比例分成。

四、乙方前期该项目所投入资金按1800万计算,待项目盈利后,也由乙方单方收回该笔投资后甲乙双方再按股比分成。

五、在财务管理上,甲乙双方各派会计和出纳,所有列支单据,必须甲乙双方共同会签后才能入帐。

六、在经营管理上,甲方出任董事长,并出任董事成员三人,乙方出任副董事长和总经理(兼企业法人)并出任董事成员二人。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人员构成由甲方三人、乙方二人共五人组成。

七、甲乙双方在合作中如出现单方面违法违纪等行为,由发生方单独负责,另一方不具连带责任,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由肇事方单独承担。

八、甲乙双方为永久性合作体,如合作中途出现一方退出合作的情况,甲乙双方共同按股权清偿债权债务,保证双方利益不受侵害,甲乙双方无权私自转让自己的股权,如确需转让和出卖,必须经对方同意,并对方拥有优先购置权。

九、本协议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依法签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股份制企业章程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丙方:(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甲、乙、丙方(以下简称三方)共同成立___________公司,共同开拓开_________市场,自愿签订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三方共同出资并在_______工商局正式注册成立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方以现金或实物方式出资入股,公司股份分配如下:甲方占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公司收益按年核算分配。

二、三方共同建立公司,以促进互联网的信息化发展为目的,其业务主要为:

三、甲方责任以及权利: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出资,保证其出资到位;负责公司的经营工作、随时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努力学习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际关系各种资源为公司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随时关注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的发展方向以及经营策略提供指导;按照其占有公司股份比例______%负担公司债务和享受公司的利润。

四、乙方责任以及权利: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出资,负责公司具体的经营工作、随时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努力学习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充分利用其技术力量等各种资源为公司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随时关注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的发展方向以及经营策略提供指导;按照其占有公司股份比例______%负担公司债务和享受公司的利润。

五、丙方责任以及权利:丙方以_________作为出资,保证其出资到位;负责公司的经营工作、随时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努力学习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际关系各种资源为公司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随时关注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的发展方向以及经营策略提供指导;按照其占有公司股份比例____%负担公司债务和享受公司的利润。

六、三方之间的.合作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基础,本着开诚布公、团结合作的原则,公司经营及发展涉及问题以三方商谈确定。

七、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期为五年。如果在合同到期前任一方决定中途退出,应书面通知其他方,另外双方有优先接受其股份的权利,如果无法接受其退出的股份,决定退出的一方可以再另找寻其股份接受方并经股东会同意通过。如果决定退出的一方无法找到其股份接受方,则不能退出。合同到期后,若公司继续经营,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五年,或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确定合同期限。

八、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及其他方造成的损失。

九、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________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1、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签章)

乙方签字:(签章)

丙方签字:(签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制企业章程6

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最基本条件和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各国公司立法均要求设立登记公司必须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的设立程序以订立章程开始,以设立登记结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

本章程是___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行为准则。

第二条公司业经___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其行为受国家法律约束,其经济活动及合权益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公司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侵犯或非法干涉。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

第四条公司法定地址: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元。

第六条公司是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及方式

第七条公司的宗旨: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营:兼营:

第九条公司的经营方式:

第十条公司的经营方针:

第三章股份

第十一条公司股票采取股权证形式。

公司股权证是本公司董事长签发的有价证券。

第十二条公司的股本分为等额股份,注册股本为___股,即___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公司的股本构成:发起人股:___股,计___万元,占股本总数的___。其中:社会法人股___万股,占股本总数的___。内部职工股___万股,占股本总数的___。

第十四条公司股票按权益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公司已发行的股票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公司股票为记名股票。每股面值___元。法人股每一手为___股;内部职工股每一手为___股。

第十六条公司股票可以用人民币或外币购买。用外币购买时,按收款当日外汇价折算人民币计算,其股息统一用人民币派发。

第十七条公司股票可用国外的机器设备、厂房或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有形或无形资产作价认购,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为公司必需的;

2、必须是先进的、并具有中国或外国著名机构或行业公证机构出具的技术评价资料(包括专利证书或商标注册证书)。

3、作价低于当时国际市场价格,并应有价格评定所依据的资料;

4、经董事会批准认可的。

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作价所折股份,其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__%。

第十八条公司的董事和经理在任职的3年内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年后在任职期内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额的50%,并需经过董事会同意。

第十九条公司发行的股票须由公司加盖股票专用章和董事会董事长签字方为有效。

第二十条公司股票的发行、过户、转让及派息等事宜,由公司委托专门机构办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如有遗失或毁损,持股股东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并在公司指定的报刊上登载3天,从登报之日起30天内无人提出异议,经公司指定的代理评判机构核实无误,可补发新股票并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原股票同时作废。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股票可以买卖、赠与、继承和抵押。但自公司清算之日起不得办理。股票持有人的变更应在45天内到公司或公司代理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根据公司发展,经董事会并股东大会决议,可进行增资扩股,其发行按下述方式进行:

1、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

2、向原有股东配售新股;

3、派发红利股份;

4、公积金转为股本。

第二十四条公司只承认已登记的股东(留有印鉴及签字式样)为股票的所有者,拒绝其他一切争议。

第四章股东、股东大会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为公司的股东。

第二十六条法人作为公司股东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其行使权利,并出具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按其所持股份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2、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获取股利或转让股份;

3、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及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

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发的股票;

5、按其股份取得股利;

6、公司清算时,按股份取得剩余财产;

7、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第二十八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维护公司利益;

3、依其所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认缴其出资额;依其持有股份对公司的亏损和债务承担责任;

4、向公司提交本人印鉴和签字式样及身份证明、地址;如变动应及时向公司办理变动手续;

5、在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不得退股。

第二十九条公司股份的认购人逾期不能交纳股金,视为自动放弃所认股份,同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认购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下列事项做出决议,行使职权:

1、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及亏损弥补;

3、批准公司年度预、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他会计报表;

4、决定公司增减股本,决定扩大股份认购范围,以及批准公司股票交易方式等方案;

5、对公司发行债券;

6、选举或罢免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并决定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7、修订公司章程;

8、对公司其他重大事项作出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内容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

第三十一条股东大会分股东年会和股东临时会议。股东年会每年举行一次,两次股东年会期间最长不得超过15个月。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董事会应召开股东临时大会:

1、董事缺额1/3时;

2、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3、占股份总额10%以上股东提议时;

4、董事会或监事会认为必要时。

第三十三条股东大会应由董事会召集,并于开会日的30日以前通告股东,通告应载明召集事由。

股东临时会不得决定通告未载明事项。

第三十四条股东大会由公司股东名册已登记、拥有或代表普通股___股以上的股东组成。

第三十五条股东出席股东会,应持有本公司当届股东会的出席证。出席证应载有股东姓名、拥有股数、大会时间、公司印鉴、签发人和签发日期。

第三十六条

股东可书面委托自己的代表(以第三十条为限)出席股东大会并代行权力,受委托的股东代表出席股东大会,持股东的出席证书、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第三十七条股东大会决议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两种:

1、普通决议应由持公司普通股份总数1/2以上的股东出席,并由出席股东1/2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2、特别决议应由代表股份总额的2/3以上的股东出席,并以出席股东2/3以上表决权通过。

上款特别决议,是指本章程第三十条第2、4、5、8所列事项做出决议。

第三十八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的股份达不到第三十七条所规定数额时,会议应延期15日举行,并向未出席的股东再次通知;延期后召开的股东会,出席股东所代表的股份仍达不到规定的数额,应视为已达到法定数额,决议即为有效。

第三十九条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每一普通股拥有一票表决权。

第四十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决议由董事长签名,10年内不得销毁。

第五章董事会

第四十一条公司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权力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

第四十二条公司董事会由___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一名、董事__名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董事任期3年,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内经股东大会决议可罢免。从法人股东选出的董事,因法人内部的原因需要易人时,可以改派,但须由法人提交有效文件并经公司董事会确认。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候选人由上届董事会提名;由达到公司普通股份总额___以上的股东联合提名的人士,亦可作为候选人提交会议选举。

第四十五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在适当时候,增加若干名工作董事,并于下届股东大会追认。工作董事由公司管理机构高层管理人员担任,其职责、权力及待遇与其他董事同等。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审定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批准公司的机构设置;

4、审议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5、制定公司培养股本、扩大股份认购范围,以及公司股票交易方式的方案;

6、制定公司债务政策及改造公司债券方案;

7、决定公司重要财产的抵押、出租、发包和转让;

8、制定公司分立、合并、终止的方案;

9、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10、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11、审批公司的行政、财务、人事、劳资、福利等各项重要管理制度和规定。

12、聘请公司的名誉董事及顾问。

13、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董事会做出前款决议事项,除第5、6、7、8、10的决议时须由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外,其余可由半数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董事长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有两票表决权。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至少有1/2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表决。

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半数以上董事提议时,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四十八条董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

决议以出席董事过半数通过为有效。当赞成和反对的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多投一票。在表决与某董事利益有关系的事项时,该董事无权投票。但在计算董事的出席人数时,该董事应被计入在内。

第四十九条董事长由全部董事的1/2以上选举和罢免。

第五十条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2、领导董事会工作,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3、签署公司股票、债券、重要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

4、提名总经理人选,供董事会会议讨论和表决;

5、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种裁决和处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第五十一条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指定其他董事行使职权。

第五十二条董事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的义务,不得从事与本公司有竞争或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第六章监事会

第五十三条公司设立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和经理等公司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职能。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十四条监事会成员为___人,其中___人由公司职工推举和罢免,另外___人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监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不得兼任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第五十五条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由监事会2/3监事同意当选和罢免。监事会成员的2/3以下(含2/3),但不低于1/2,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监事会主席或监事代表列席董事会议;

2、监督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

3、监督检查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及其他会议资料,并有权要求有关董事和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4、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帮助复审;

5、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6、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第五十七条监事会决议应由2/3以上(含2/3)监事表决同意。

第五十八条监事会行使职权时,聘请法律专家、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等专业人员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章公司经营管理机构

第五十九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___名。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财务主管、审计主管、律师)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第六十条总经理的主要职责:

1、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拟定公司发展计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3、任免和调配公司管理人员(不含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4、决定对职工的奖惩、升降级、加减薪、聘任、招脾、解聘及辞退;

5、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代表公司处理日常经营管理业务和公司对外业务;

6、由董事会或董事长授权处理的其他事宜。有权拒绝非经董事会授权的任何董事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干预。

第六十一条董事、经理的报酬总额必须在年度报告中予以说明并公告。

第六十二条董事、经理以及本公司高级职员因违反法律、公司章程、徇私舞弊或失职造成本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时,根据不同情况,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可给予下列处罚:

1、限制权力;

2、免除现任职务;

3、负责经济赔偿。触犯刑律的,提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财务、审计和利润分配

第六十三条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制度》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六十四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六十五条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公司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书写。

第六十六条公司财务报表按有关规定报送各有关部门。

公司编制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和其他有关附表,在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置于公司住所,供股东查阅;年度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书面证明,由财务委员会向股东大会报告。

公司依法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交纳税款,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提取公益金;

4、支付优先股股利;

5、提取任意盈余积金;

6、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六十八条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比例为:

1、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比例为10%;

2、公益金提取比例为:5%—10%;

3、任意盈余公积金提取比例为:(略)4、用于支付股利的比例为:(略)

以上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状况和发展需要拟定,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

第六十九条公司股利每年支付一次或两次,按股份分配,在公司决算后进行。分配股利时,采用书面通告或在指定报刊公告。

第七十条公司分配股利采用下列形式:

1、现金;

2、股票。

第七十一条公司实行部审计制度,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内部审计人员,依公司章程规定在监事会或董事会领导下,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九章劳动人事和工资福利

第七十二条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及劳动纪律等事宜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人事管理暂行办法》及《股份制试点企业劳动工资管理暂行规定》,并依照上述有关规定制定公司规章细则。如国家法律、法规有新的变化,应依据其变化相应修改。

第七十三条公司招聘职工,由公司自行考核,择优录用。

第七十四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分别制定企业用工、职工福利、工资奖励、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制度。

第七十五条公司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办理。

第十章章程的修改

第七十六条公司章程根据需要可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七十七条修改章程的程序如下:

1、由董事会提出修改章程的建议:

2、按规定将上述修改条款通知股东,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3、依股东大会通过的修改章程的决议,拟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案。

第七十八条公司变更章程,涉及变更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登记注册事项,以及要求公告的其他事项,应予公告。

第十一章终止与清算

第七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申请终止并进行清算:

1、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公司严重受损,无法继续经营;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

3、公司设立的宗旨业以实现,或根本无法实现;

4、公司宣告破产;

5、股东会决定解散。

第八十条公司宣告破产终止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十一条公司不接受任何破产股东因债权而提出接管公司的财产及其他权益的要求。但破产股东在公司的股份和权益,可根据有关法规和本章程,由破产股东与债权人办理转让手续。

第八十二条公司依第七十九条第一、二、三项终止的,董事会应将终止事宜通知各股东,召开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人选,发布终止公告。

公司应在终止公告发布之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

第八十三条清算组成立后,应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两个月内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自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未接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逾期申报债权不列入清算之列,但债权人为公司明知而未通知者不在此限。

第八十四条清算组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清算方案,清理公司财产,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公司未了结业务;

3、收取公司债权;

4、偿还公司债务,解散公司从业人员;

5、处理公司剩余财产;

6、代表公司进行诉讼活动。

第八十五条清算组在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应立即停止清算,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由人民法院按破产程序对公司进行处理,清算组应将清算事务向其移交。

第八十六条公司决定清算后,任何人未经清算组批准,不得处理公司财产。

第八十七条公司财产优先拨付清算费用后,清算组应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1、自清算之日起前3年所欠公司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和依法律规定应交纳的税款附加、基金等;

3、银行贷款、公司债券及其他债务。

第八十八条清算组未依前款顺序清偿,不得将公司财产分配给股东。违反前款所作的财产分配无交,债权人有权要求退还,并可请求赔偿所受的损失。

第八十九条公司清算后,清算组应将剩余财产分配给各股东。

第九十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提交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账册,经注册会计师验证,报政府授权部门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二章附则

第九十一条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章程的补充和修订之决议,以及董事会根据本章程制定的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制度,视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九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九十三条本章程条款如有与法律和现行国家政策不符之处,以法律和有关政策为准,并应按法律和政策之规定及时修改本章程。

第九十四条本章程经创立会议特别决议通过,并经___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自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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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1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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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

第五十七条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

时,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部门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第五十八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营业期限届满或不可抗拒的原因迫使公司无法继续经

营时,需要解散;

(二)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第五十九条公司依照前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解散时,应当在15日内由股东大会确定人选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条清算组应当白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有关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六十一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六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第六十四条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六十五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连同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财务账簿,经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组应当在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报告之日起10日内,将前述文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六十六条请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咸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公司章程的修订程序

第六十七条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修改章程。

第六十八条修改公司章程由董事会提出章程修改草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第六十九条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七十条董事会可依靠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章程的细则。公司细则不得与公司章程相抵触。

第七十一条本章程于______年______月制定。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股份制公司章程篇2

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最基本条件和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各国公司立法均要求设立登记公司必须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的设立程序以订立章程开始,以设立登记结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

本章程是___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行为准则。

第二条公司业经___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其行为受国家法律约束,其经济活动及合权益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公司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侵犯或非法干涉。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

第四条公司法定地址: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元。

第六条公司是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及方式

第七条公司的宗旨: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营:兼营:

第九条公司的经营方式:

第十条公司的经营方针:

第三章股份

第十一条公司股票采取股权证形式。

公司股权证是本公司董事长签发的有价证券。

第十二条公司的股本分为等额股份,注册股本为___股,即___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公司的股本构成:发起人股:___股,计___万元,占股本总数的___。其中:社会法人股___万股,占股本总数的___。内部职工股___万股,占股本总数的___。

第十四条公司股票按权益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公司已发行的股票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公司股票为记名股票。每股面值___元。法人股每一手为___股;内部职工股每一手为___股。

第十六条公司股票可以用人民币或外币购买。用外币购买时,按收款当日外汇价折算人民币计算,其股息统一用人民币派发。

第十七条公司股票可用国外的机器设备、厂房或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有形或无形资产作价认购,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为公司必需的;

2、必须是先进的、并具有中国或外国著名机构或行业公证机构出具的技术评价资料(包括专利证书或商标注册证书)。

3、作价低于当时国际市场价格,并应有价格评定所依据的资料;

4、经董事会批准认可的。

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作价所折股份,其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__%。

第十八条公司的董事和经理在任职的3年内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年后在任职期内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额的50%,并需经过董事会同意。

第十九条公司发行的股票须由公司加盖股票专用章和董事会董事长签字方为有效。

第二十条公司股票的发行、过户、转让及派息等事宜,由公司委托专门机构办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如有遗失或毁损,持股股东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并在公司指定的报刊上登载3天,从登报之日起30天内无人提出异议,经公司指定的代理评判机构核实无误,可补发新股票并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原股票同时作废。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股票可以买卖、赠与、继承和抵押。但自公司清算之日起不得办理。股票持有人的变更应在45天内到公司或公司代理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根据公司发展,经董事会并股东大会决议,可进行增资扩股,其发行按下述方式进行:

1、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

2、向原有股东配售新股;

3、派发红利股份;

4、公积金转为股本。

第二十四条公司只承认已登记的股东(留有印鉴及签字式样)为股票的所有者,拒绝其他一切争议。

第四章股东、股东大会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为公司的股东。

第二十六条法人作为公司股东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其行使权利,并出具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按其所持股份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2、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获取股利或转让股份;

3、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及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

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发的股票;

5、按其股份取得股利;

6、公司清算时,按股份取得剩余财产;

7、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第二十八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维护公司利益;

3、依其所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认缴其出资额;依其持有股份对公司的亏损和债务承担责任;

4、向公司提交本人印鉴和签字式样及身份证明、地址;如变动应及时向公司办理变动手续;

5、在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不得退股。

第二十九条公司股份的认购人逾期不能交纳股金,视为自动放弃所认股份,同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认购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下列事项做出决议,行使职权:

1、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及亏损弥补;

3、批准公司年度预、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他会计报表;

4、决定公司增减股本,决定扩大股份认购范围,以及批准公司股票交易方式等方案;

5、对公司发行债券;

6、选举或罢免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并决定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7、修订公司章程;

8、对公司其他重大事项作出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内容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

第三十一条股东大会分股东年会和股东临时会议。股东年会每年举行一次,两次股东年会期间最长不得超过15个月。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董事会应召开股东临时大会:

1、董事缺额1/3时;

2、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3、占股份总额10%以上股东提议时;

4、董事会或监事会认为必要时。

第三十三条股东大会应由董事会召集,并于开会日的30日以前通告股东,通告应载明召集事由。

股东临时会不得决定通告未载明事项。

第三十四条股东大会由公司股东名册已登记、拥有或代表普通股___股以上的股东组成。

第三十五条股东出席股东会,应持有本公司当届股东会的出席证。出席证应载有股东姓名、拥有股数、大会时间、公司印鉴、签发人和签发日期。

第三十六条

股东可书面委托自己的代表(以第三十条为限)出席股东大会并代行权力,受委托的股东代表出席股东大会,持股东的出席证书、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第三十七条股东大会决议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两种:

1、普通决议应由持公司普通股份总数1/2以上的股东出席,并由出席股东1/2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2、特别决议应由代表股份总额的2/3以上的股东出席,并以出席股东2/3以上表决权通过。

上款特别决议,是指本章程第三十条第2、4、5、8所列事项做出决议。

第三十八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的股份达不到第三十七条所规定数额时,会议应延期15日举行,并向未出席的股东再次通知;延期后召开的股东会,出席股东所代表的股份仍达不到规定的数额,应视为已达到法定数额,决议即为有效。

第三十九条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每一普通股拥有一票表决权。

第四十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决议由董事长签名,10年内不得销毁。

第五章董事会

第四十一条公司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权力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

第四十二条公司董事会由___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一名、董事__名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董事任期3年,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内经股东大会决议可罢免。从法人股东选出的董事,因法人内部的原因需要易人时,可以改派,但须由法人提交有效文件并经公司董事会确认。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候选人由上届董事会提名;由达到公司普通股份总额___以上的股东联合提名的人士,亦可作为候选人提交会议选举。

第四十五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在适当时候,增加若干名工作董事,并于下届股东大会追认。工作董事由公司管理机构高层管理人员担任,其职责、权力及待遇与其他董事同等。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审定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批准公司的机构设置;

4、审议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5、制定公司培养股本、扩大股份认购范围,以及公司股票交易方式的方案;

6、制定公司债务政策及改造公司债券方案;

7、决定公司重要财产的抵押、出租、发包和转让;

8、制定公司分立、合并、终止的方案;

9、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10、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11、审批公司的行政、财务、人事、劳资、福利等各项重要管理制度和规定。

12、聘请公司的名誉董事及顾问。

13、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董事会做出前款决议事项,除第5、6、7、8、10的决议时须由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外,其余可由半数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董事长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有两票表决权。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至少有1/2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表决。

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半数以上董事提议时,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四十八条董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

决议以出席董事过半数通过为有效。当赞成和反对的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多投一票。在表决与某董事利益有关系的事项时,该董事无权投票。但在计算董事的出席人数时,该董事应被计入在内。

第四十九条董事长由全部董事的1/2以上选举和罢免。

第五十条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2、领导董事会工作,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3、签署公司股票、债券、重要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

4、提名总经理人选,供董事会会议讨论和表决;

5、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种裁决和处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第五十一条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指定其他董事行使职权。

第五十二条董事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的义务,不得从事与本公司有竞争或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第六章监事会

第五十三条公司设立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和经理等公司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职能。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十四条监事会成员为___人,其中___人由公司职工推举和罢免,另外___人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监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不得兼任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第五十五条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由监事会2/3监事同意当选和罢免。监事会成员的2/3以下(含2/3),但不低于1/2,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监事会主席或监事代表列席董事会议;

2、监督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

3、监督检查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及其他会议资料,并有权要求有关董事和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4、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帮助复审;

5、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6、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第五十七条监事会决议应由2/3以上(含2/3)监事表决同意。

第五十八条监事会行使职权时,聘请法律专家、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等专业人员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章公司经营管理机构

第五十九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___名。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财务主管、审计主管、律师)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第六十条总经理的主要职责:

1、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拟定公司发展计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3、任免和调配公司管理人员(不含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4、决定对职工的奖惩、升降级、加减薪、聘任、招脾、解聘及辞退;

5、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代表公司处理日常经营管理业务和公司对外业务;

6、由董事会或董事长授权处理的其他事宜。有权拒绝非经董事会授权的任何董事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干预。

第六十一条董事、经理的报酬总额必须在年度报告中予以说明并公告。

第六十二条董事、经理以及本公司高级职员因违反法律、公司章程、徇私舞弊或失职造成本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时,根据不同情况,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可给予下列处罚:

1、限制权力;

2、免除现任职务;

3、负责经济赔偿。触犯刑律的,提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财务、审计和利润分配

第六十三条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制度》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六十四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六十五条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公司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书写。

第六十六条公司财务报表按有关规定报送各有关部门。

公司编制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和其他有关附表,在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置于公司住所,供股东查阅;年度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书面证明,由财务委员会向股东大会报告。

公司依法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交纳税款,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提取公益金;

4、支付优先股股利;

5、提取任意盈余积金;

6、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六十八条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比例为:

1、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比例为10%;

2、公益金提取比例为:5%—10%;

3、任意盈余公积金提取比例为:(略)4、用于支付股利的比例为:(略)

以上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状况和发展需要拟定,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

第六十九条公司股利每年支付一次或两次,按股份分配,在公司决算后进行。分配股利时,采用书面通告或在指定报刊公告。

第七十条公司分配股利采用下列形式:

1、现金;

2、股票。

第七十一条公司实行部审计制度,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内部审计人员,依公司章程规定在监事会或董事会领导下,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九章劳动人事和工资福利

第七十二条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及劳动纪律等事宜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人事管理暂行办法》及《股份制试点企业劳动工资管理暂行规定》,并依照上述有关规定制定公司规章细则。如国家法律、法规有新的变化,应依据其变化相应修改。

第七十三条公司招聘职工,由公司自行考核,择优录用。

第七十四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分别制定企业用工、职工福利、工资奖励、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制度。

第七十五条公司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办理。

第十章章程的修改

第七十六条公司章程根据需要可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七十七条修改章程的程序如下:

1、由董事会提出修改章程的建议:

2、按规定将上述修改条款通知股东,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3、依股东大会通过的修改章程的决议,拟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案。

第七十八条公司变更章程,涉及变更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登记注册事项,以及要求公告的其他事项,应予公告。

第十一章终止与清算

第七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申请终止并进行清算:

1、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公司严重受损,无法继续经营;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

3、公司设立的宗旨业以实现,或根本无法实现;

4、公司宣告破产;

5、股东会决定解散。

第八十条公司宣告破产终止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十一条公司不接受任何破产股东因债权而提出接管公司的财产及其他权益的要求。但破产股东在公司的股份和权益,可根据有关法规和本章程,由破产股东与债权人办理转让手续。

第八十二条公司依第七十九条第一、二、三项终止的,董事会应将终止事宜通知各股东,召开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人选,发布终止公告。

公司应在终止公告发布之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

第八十三条清算组成立后,应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两个月内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自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未接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逾期申报债权不列入清算之列,但债权人为公司明知而未通知者不在此限。

第八十四条清算组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清算方案,清理公司财产,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公司未了结业务;

3、收取公司债权;

4、偿还公司债务,解散公司从业人员;

5、处理公司剩余财产;

6、代表公司进行诉讼活动。

第八十五条清算组在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应立即停止清算,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由人民法院按破产程序对公司进行处理,清算组应将清算事务向其移交。

第八十六条公司决定清算后,任何人未经清算组批准,不得处理公司财产。

第八十七条公司财产优先拨付清算费用后,清算组应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1、自清算之日起前3年所欠公司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和依法律规定应交纳的税款附加、基金等;

3、银行贷款、公司债券及其他债务。

第八十八条清算组未依前款顺序清偿,不得将公司财产分配给股东。违反前款所作的财产分配无交,债权人有权要求退还,并可请求赔偿所受的损失。

第八十九条公司清算后,清算组应将剩余财产分配给各股东。

第九十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提交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账册,经注册会计师验证,报政府授权部门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二章附则

第九十一条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章程的补充和修订之决议,以及董事会根据本章程制定的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制度,视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九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九十三条本章程条款如有与法律和现行国家政策不符之处,以法律和有关政策为准,并应按法律和政策之规定及时修改本章程。

第九十四条本章程经创立会议特别决议通过,并经___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自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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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企业章程7

在投资人平等、自愿、诚实、信任的基础上,经投资人协商一致,现达成以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订立协议各方当事人:

姓名,男,身份证号码:

姓名,男,身份证号码:

姓名,男,身份证号码:

二、联营组织

三、投资

1、投资总额人民币万元(大写:)

2、投资情况:

(1)持有公司%股份

(2)持有公司%股份

(3)持有公司%股份

四、采用执行的经营形式

执行由协议约定者决定,为公司总负责人,其余股东与法人代表共同负责公司的一切经营事物,并享用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和检查权。所有公司的一切支出由协议约定者共同签字方能做帐,基本做到每月结帐,三月一次小清帐,一年一个大清帐。公司的盈亏共同按照比例分担责任。真正做到相互监督,相互检查,相互信任,透明办事,共同把公司经营好,把公司业务做大、做强。

视经营情况,未尽事宜经所有股东协商可做更改。

五、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股东会出席权。股东会原则上是、、三人共同参加,如果其本人实在不能到会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但会议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方可执行。

2、表决权。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并选择自己满意的管理者。

3、被选举权。股东依法有被选举为董事和监理的权利。

4、股东会议的召集和主持权。出资最多的股东有权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的决议会。

5、知情权。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全体股东成员如实报告公司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股东有权在审议报告的基础上提出质询或建议。一旦有股东对公司某项经营内容执行情况提出异议,公司就应该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交股东会讨论决定。

6、查阅权。为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实现共同的经营目标,股东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活动的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帐簿。

7、红利发取权。股东有权按出资比例分取经营所产生的红利。

8、优先认缴出资权。公司新增资本或投资新项目,股东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活动的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帐簿。

9、股东有临时会议的提议召开权。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如有要求,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10、出资转让权。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但股东要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同意其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期转让的出资额,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其转让。

11、出资的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出资享有优先购买权。

12、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公司清算完结后,公司财产在按照法定清偿后,如有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照其出资比例请求分配剩余财产。

13、其他权利。如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公司法或其他的法律、法规赋予股东的权利规定。

(二)义务

1、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实物,其它产权功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定价额的,应由该出资的.股东交补其差额。

2、一年内不得抽回出资的义务。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立即抽回出资,这是由经营部人两合的性质和公司资本的法定原则所决定的。如公司成立后属发起人的股东出资后要退股的,必须要等到以积金累积一定程度,且得到其他股东同意,或有愿意接受其转让方可转股;新投资人入股,经全体合伙人通过方可加入持股成为股东。在入股的第一年内不得退股(可以转让);但可以向其他股东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但股东要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同意其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期转让的出资额,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其转让。如转让或退股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

3、遵守公司章程和义务。公司章程是由股东共同制定的,既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也是股东行为的准则,因此,公司章程对每个股东都具有约束力。

4、以其所交纳的出资为限承担公司责任的义务。

5、对公司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

6、保守公司经营相关核心内容的义务。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股东会职责

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利机构,有权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政策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投资项目,总经理、高层管理人员或董事,决定投资项目的总经理和特殊职位人员的薪酬待遇。

3、审议批准总经理对投资项目的年度或季度经营报告和计划。

4、审计批准投资项目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审议批准投资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补亏方案。

6、对增加减少投资经营的项目,投资项目的股权分配,以及合并、分立、破产、解散和清算等项作出决议。

7、审议公司基本的管理制度。

8、修改公司的章程。

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七、股东会的表决方式:

股东大会表决采用一人一票和多数通过相结合的协商表决方式,有效表决按优先顺序依次为:

1、经占有2/3以上股份的股东们通过。

2、在所占股份等同的情况下,以人数占多的股东一方通过为准。在对下列重大事项作出决议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才能形成决议:

1、改变公司的名称和经营项目。

2、处分公司的不动产。

3、转让或处分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增加新股东。

八、税后利润的分配

按照下列顺序先后进行分配

1、按规定所交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上年的亏损。

3、发放员工奖金后按个人投资股权(包括特许股)比例进行公红。

九、退股要求

1、声名退股。即自愿退股,要求是投资人在入股一年后如出现退股事由,应当提前30天通知其他股东,在客观上不会给公司经营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经得全体股东同意后可以退股。

2、当然退股。即法定退股,是指投资人因某种客观情况并非基于投资人自愿而退伙。如投资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无民事能力人;个人丧赔偿能力;被法院强制执行没收在公司的全部个人财产份额。当然退股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股生效日。

3、除名退股。是指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将某一投资人从公司当中除名,退回(或不退回)其全部(或部分)股资,使其退伙的法律行为。将投资人除名的事由为: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执行公司经营事务时不正当行为;以公司经营事务的便利谋取私利;其个人行为给公司经营带来很坏的声誉影响;缺乏诚信并恶意诋毁和损害其他股东的正当利益。造成的损失由其全部负责赔偿,并且视情节轻重经股东会讨论,扣除其股资的50%(或全部股资)。

公司经股东大会讨论决定除名的,必须以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书之日起,除名生效,在公司退还(或不退还)其股资后完成被除名人退伙形式。如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在接到除名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保护。

退股(退伙)的结果是退股人脱离由原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不再参与分红经营事宜,其他股东应当与退股人进行退股结算,根据退股时公司的财产状况退还其财产份额(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如退股人退股时,公司财产少于公司债务的,退股人应当按照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亏损部分。

十、其他

在经全体讨论通过成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之前,合伙股东所委托的代表,为成立公司将要经营的项目所签定的加盟及租赁经营合同协议,属全体股东所有,并向全体股东负责。

本协议书共份,每份页,除留一份在公司备查外,各投资人自持一份,经全体投资人签名(按手印)后生效,至公司破产、解散或个人退股后失效,其他未尽事宜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并签字后生效。如有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年月日

股东:年月日

股东:年月日

股份制企业章程8

为将_____企业改制为_____公司,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a、b、c、d……等_____名发起人(_____名法人、_____名自然人)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a、b、c、d等_____人为_____公司发起人。

二、一致推举a为发起人代表,一致同意_____公司章程(草案)。

三、在a企业(某地址)设发起人办公室,由a企业指派代表任办公室主任。

四、_____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公司的资本总额为_____元,股份总额为_____股,每股_____元。

六、_____公司股权设置如下:

发起人a以企业净资产折价_____元,折合_____股,占公司总股份_____%;

发起人b认购_____股,占公司总股份的._____%;

发起人c认购_____股,占公司总股份的_____%;

发起人d认购_____股,占公司总股份的_____%;

职工认购_____股,占公司总股份的_____%。

七、_____公司的设立费用为_____元,由a垫付。

八、同意发起人(b、c、d……)以实物出资,标的为_____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折价_____元,折合股份_____股。

九、发起人一致确认下列责任条款:

1、对届期无人认购之股份负连带认购责任(_____例外);

2、对届期未缴纳之股金负连带缴纳责任(_____例外);

3、对现物出资估价高于最后审定价格之差负连带补缴责任(_____例外);

4、公司不成立时,设立费用由a负担(由发起人平均负担、由发起人按比例负担);

5、公司不成立时,对认股人负连带退款责任;

6、公司不成立时,对设立公司造成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

7、由于发起人过失致使公司财产受损,负赔偿责任(_____例外);

十、发起人a负责全部事务,其他发起人予以配合(a负责_____事务、b负责_____事务……)。

十一、发起人一致同意,改制中妥善安置职工,维护职工权益。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发起人协商解决。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违反本协议的发起人,对其他发起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十三、本协议一式x份,发起人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起人签名盖章:_____

a(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b(自然人姓名、住所或居所、国籍、身份证、护照号码)

c(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d(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份制企业章程9

编号(_________)股改字第(_________)号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

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是根据_________市政府【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号文件和_________市工商局【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号文件依法从事国有、集体性企业股权转让挂牌交易、鉴证,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见证以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的机构。

第一条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或文意另有所指,以下词句和表述在本协议中应按如下解释:

1、股份制改造:甲方作为有限公司由目前的有限责任公司状态变更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形态,并在乙方登记托管的过程。或者甲方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形态,并在乙方登记托管的过程。

2、股权转让见证:为配合股份制改造,乙方可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出具《股权转让见证(鉴证)书》(详见附件1乙方《股权转让见证业务指南》)。

3、股权登记托管:完成股份制的改造后,甲方为乙方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以促进乙方的股权交易和融资渠道顺畅(详见附件2乙方《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指南》)。

4、工商代理变更登记:乙方根据甲方授权,代为办理甲方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第二条股份制改造服务的目的

为充分利用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法定注册资本门槛降低的外部形势,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的法人治理结构,内外结合疏通公司的融资渠道。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本次股份制改造的服务机构(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股份制改造服务的期限

甲方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并在乙方交易所登记托管之日止。

第四条股份制改造服务的内容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参与甲方关于股份制改造的股东会,根据甲方各股东的具体要求起草关于股份制改造的股东会决议并由甲方各股东签字确认。

2、受甲方或者甲方股东的委托并根据股东签字确认的法律文书,乙方为甲方股东代为办理如下股份制改造事宜:

(1)设计股份制改造方案交甲方各股东审议后确定(内容可能包括公司的股权重组方案、资产和财务重组方案、内部治理机构的调整方案等);

(2)拟设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创立大会股东会决议的起草;

(3)代理股份制改造中可能涉及的股权转让见证事宜;

(4)联合中介机构提供股份制改造中的法律意见书、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法律文件;

(5)代理股份制改造中可能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3、甲方完成股份制改造后,乙方为新设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登记托管服务。

第五条股份制改造期间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决定采取何种股份制改造方案;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作并提出合理要求;

(3)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交给乙方的股份制改造必须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否则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在股份制改造期间,甲方认同并遵守乙方参照的主管机关或其它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制订和修订的各项业务规则及其相关细则;

(5)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则所交服务费用乙方概不退还。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诚实信用,恪守职业道德、严密审慎,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提供股份制改造服务;

(2)乙方不得泄露股份制改造期间所接触的甲方商业机密,并不得利用甲方商业机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则应退还甲方所交服务费用全部退还,但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除外。

第六条股份制改造的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本合同书签订之日,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制改造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给乙方;

2、在完成新的股份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当年的股权托管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以后每年度的股权托管服务费,甲方应在本合同每年度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足额支付。

3、甲方股份制改造并在乙方交易所登记托管后,由乙方统一在指定的报纸上按照规定的格式发布股份制改造及登记托管信息的公告,甲方承担公告费用_________元。

4、甲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股权托管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按照未付金额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5、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乙方主管机构或其它政府有关部门对以上标准进行调整,则以新颁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七条合同终止情形

1、甲方的股份制改造事宜全部完成并在乙方交易所登记托管;

2、甲乙双方的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的事宜及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律程序解决。

第九条其他的事宜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授权)代表人:_________法定(授权)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份制企业章程10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乙方在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工业基地内投资——-项目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意向协议:

一,项目内容

乙方在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工业基地内投资——–项目,总投资为———元人民币,年产值约为——-万元.

二,用地面积

根据乙方投资项目实际需要,甲方原则同意将约——-亩的工业用地供给乙方(土地面积最终以实地测量为准),该土地包括公摊面积(公摊面积不具证).具体位置详见(项目预留用地规划选址红线图).

三,出让方式

根据国土资源部”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规定,乙方项目用地按照招,拍,挂程序进行摘牌(竞拍)获得土地使用权.

四,土地价格

1,乙方项目用地起始价为万元/亩(该款包括填渣款,填渣高度按项目所在地块现状),最终土地出让价格以乙方摘牌(竞拍)价为准.该地价款不包括应向市有关部门支付本协议下的有关税费.

2,为确保本协议下土地用于工业项目,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5个

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起始地价款总额3%的项目建设保证金,共计——万元(该款不计利息).甲方根据乙方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原则上在乙方厂房主体结构完成后返还50%的.保证金,经验收合格投产一个月后,再返还50%保证金.

3,甲方银行帐号:

4,若不能按时付清上述款项,则视乙方违约.

五,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该项目所需的供排水,通迅等配套设施,并接到乙方项目规划红线边缘.电力由乙方到甲方指定的变电所接入,其间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项目建设期的临时用电用水,由乙方到甲方已建成的道路路口接口就近接入,所需费用由乙方自理.

2,支持乙方享受国家,省现行有关投资及产业优惠政策.

3,同意乙方享受城建配套费减半收取的优惠政策.

4,协助乙方办妥项目审批手续.乙方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所需相关资料.

六,乙方义务

1,乙方应在上述土地规定的招拍挂期限内及时参与报名,未参与报名的则视为乙方违约.

2,上述——加工项目,在舟山境内以独立法人注册.

3,在项目建成投产后,企业所需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在舟山本地招聘.

4,该项目用地的单位面积投资强度,绿化面积,容积率限额指标等须符合浙江省政府的有关部门规定.如项目建成后上述各项指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视为违约,乙方应向甲方赔付等同于项目建设保证金金额(计万元)的违约金.

5,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国家,浙江省有关消防,环保,城建等相关规定.

6,乙方承诺在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半年内正式动工建设,一年半内建成投产,同时在出让地块上的各类建设,经营活动,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地方法规,并接受甲方监督和管理.

七,乙方若未按本协议规定履行有关义务,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违约金金额等同于项目建设保证金金额.

八,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十,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二oxx年月日

股份制企业章程1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立,由甲方与_____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_____币______万元,投资总额______币______万元,实际已投资______币______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__%的股权以__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按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__次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向乙方不可撤销地陈述与保证

1、甲方确保其在标的公司的股权是真实、有效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股权的质押等影响股权转让及乙方行使权利的情形;

2、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后提供的有关标的公司的所有财务报表等资料均为充分和客观真实的,不存在隐瞒、虚报和误导性称述;

3、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后,不以标的公司的资产为任何形式的担保;

4、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乙方向甲方不可撤销地陈述与保证

1、本协议签署时向甲方提交根据其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部做出和出具的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有效决议和授权书;

2、受让股权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3、确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受让股权的价款及履行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所有协议、合同。

四、有关股东权利义务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转让部分股权所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东权利同时不再履行该部分股东义务。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标的公司持股部分的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五、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______承担。

七、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协议履行完毕时自行失效。

2、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等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的具有协议内容的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而口头约定则不构成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3、在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所签的制式股权转让协议与本协议不符的,以本协议为准。

4、本协议______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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